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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在阿姆斯特丹时,多年来头一次梦到了母亲。当时我把自己关在旅馆里,闷了一个多星期,既不敢给任何人打电话,也不敢出门。哪怕听到无关紧要的声音,我的心也会怦怦乱跳:电梯铃声,给小酒吧冰箱补货的小推车辘辘作响的声音,教堂大钟报时的钟声,概莫能外。西教堂钟塔,圣方济各沙勿略堂,它们的钟声听起来阴郁,仿佛糅入了某种童话般的毁灭感。那天我坐在床脚,挖空心思地猜测荷兰语的电视新闻究竟在讲些什么。根本没指望,因为我对荷兰语一窍不通。后来我放弃了,便披上驼毛色外套,坐在窗畔眺望外面的运河——我离开纽约时太匆忙,没有带足保暖的衣服,所以现在就算待在屋里也觉得冷。
外面十分热闹。时值圣诞,夜色中的运河大桥上彩灯闪烁。脸蛋红扑扑的男男女女骑着自行车,咔哒咔哒地行驶在卵石路上,围巾在寒风中飘拂着,圣诞树在车后座上颤颤悠悠。每天下午都有业余乐队演奏圣诞颂歌,纤弱的余音停在冬季的空中,弥久不散。
客房送餐服务员送来的餐盘被我弄得满目狼藉:太多的香烟,从免税店买来的微温的伏特加。在那段忐忑不安、闭门不出的日子里,我就像囚犯熟悉囚牢一样,熟悉客房的每一寸地方。那是我第一次去阿姆斯特丹;我只了解客房,对市容市貌几乎一无所知。客房有种久经风吹日晒的阴郁之美,颇具北欧风情,宛如荷兰的微缩模型:粉刷过的白墙,新教徒的整洁,与商船从东方带来的奢华之风融合在一起。我毫无来由地花了好多时间,仔细观看挂在橱柜上方的两幅镀金装裱小画:一幅画的是农夫们在结冰的湖面上溜冰,旁边是一座教堂;另一幅画的是一艘帆船在冬季躁动不宁的大海上颠簸前行。这两幅画只是装饰性的复制品,并无特别之处,可我还是仔细端详,仿佛画中蕴含重要信息,可以借此解开佛兰芒那些古老画家隐秘的内心。外面,雨夹雪拍打着窗玻璃,洒落在运河上。尽管屋里有华丽的锦缎和柔软的地毯,冬天的光线却依然透出一九四三年的寒意,让我不由想起那时的贫困和艰苦。那时人们喝不加糖的淡茶,上床睡觉时饥肠辘辘。
每天我趁天还没亮,赶在加班的旅馆职员上班、大堂人满为患之前,下楼去拿报纸。旅馆职员轻声细语,踏地无声,走来走去,冷淡的目光从我身上掠过,仿佛并未看到我,并未看到这个白天从不下楼的二十七岁美国男子。我尽量安慰自己,那位夜间值班经理(穿黑西装,留小平头,戴角质架眼镜)应该不是好事之徒。
《先驱论坛报》没有报道我的困境,不过整件事是登上了荷兰的各大报刊,只字不识的我看了大段外文只能干着急。“悬而未决的谋杀案”。“身份不详”。我上楼回到床上(衣服一件没脱,因为屋里太冷),把报纸在床罩上铺开。我看到了警车和犯罪现场录像的照片,但我连标题都看不懂,不过报上好像并没提到我的名字。看不出他们是否已经掌握了我的外貌特征,或者是否保留了部分信息,没有向公众披露。
客房。暖气。“一个有犯罪记录的美国人”。橄榄绿色的运河水。
因为怕冷,再加上抱病在身,我经常无事可做(我忘了带本书过来,还有保暖的衣服),只好把白天的大半时间消磨在床上。刚到下午三点左右,天好像就黑了。我经常在摊开的报纸窸窸窣窣的响声中,迷迷糊糊地昏睡过去,清醒时的那股莫名的焦虑,在梦里也摆脱不掉:过堂审讯;行李箱在飞机跑道上爆开,我的衣服散落一地;我在没有尽头的机场走廊上匆匆跑过,去赶飞机,心里却明白,自己无论如何也赶不上了。
因为发烧,我做了好些栩栩如生的怪梦,身体辗转反侧,出了不少汗。我几乎分不清白天和黑夜,不过在烧得最凶的最后一天晚上,我梦到了母亲:那是一个短促而神秘的梦,感觉更像是一次显灵。我在霍比的店里——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在一片闹鬼的梦中空间里,那儿布置得挺像那家店——她突然来到我的身后,我从镜子里看到了她的身影。我一看到她,就被幸福感攫住了,身体就像麻痹了一般。是她,每个微小的细节都对,那些雀斑的位置也丝毫不差;她冲我微笑,样子美极了,她一点儿也没有变老,乌黑的头发,向上翘的滑稽嘴角;不像是梦,她的存在感充满整个房间,那样独特,那样别具一格。我很想转过身去,但知道不能那么做,我要是直接向她望去,就会违反她那个世界和我这个世界的法则。她只能用这样的方式过来看我,我们的目光在镜中交会了很久很久,时光仿佛静止了一般。不过就在她想要开口说些什么时——话里似乎融合了快乐、爱意和气恼——一团雾气涌入我俩中间,我醒了过来。
她倘若还活着,一切都会好得多。她去世时我还是个孩子。虽然从那以后,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都是我一个人的错,不过自从失去了她,我就再也看不到能指引我前往某个更加幸福的地方的路标,让我过上不那么孤单或者更适合我的生活。
她的死亡就像一道分水岭,划分出之前和之后的生活。承认这一点未免令我沮丧,不过这么多年来,我再也没有遇到能像她那样让我感受到被爱的人。有了她的陪伴,一切都焕发出活力;她仿佛在身边洒下了迷人的剧院灯光,透过她的眼睛去看,一切都会变得比往常更鲜艳夺目。我记得,就在她去世的几个星期之前,我跟她一起在格林尼治村的一家意大利餐馆吃了一顿夜宵。她突然抓住我的衣袖,侍者们排着队,从厨房捧出一个非常可爱的生日蛋糕,蛋糕上点着蜡烛,模糊的光圈在黑魆魆的天花板上摇曳着。然后他们把蛋糕放在那一家人中间,一位老太太带着满脸幸福的笑容,向身边的人致意,侍者们背着手离开了。只是一顿普普通通的生日晚餐,在闹市区的任何一家廉价餐馆都会看到,我能肯定,要不是没过多久母亲就去世了,我是不会记得这次晚餐的。不过她去世以后,我把这次晚餐回想了好多遍,也许我这辈子都会把它记在心里:那个烛光围成的圆圈,那个洋溢着平凡幸福的场景。自从母亲去世以后,我就再也没有体会过那样的幸福。
她人长得也美。这并不重要,不过她的确是个美人。她刚从堪萨斯州来纽约时做过兼职模特,不过她在摄影机前总是不够自然,因此表现欠佳。她的特质没能在胶卷上展现出来。
她是个别具一格的人,像她那样的人世间少有。我不记得自己见过跟她真正相似的人。她有一头黑发,白皙皮肤夏天会生雀斑,亮闪闪的眼睛是中国蓝色的。颧骨部位的斜面上,颇为古怪地融合了部落民的特质和凯尔特的暮色。有时候别人猜她是冰岛人。其实她有一半爱尔兰血统,一半切罗基血统。她的老家在堪萨斯州的一个城镇,靠近俄克拉荷马州边界。她喜欢管自己叫“俄州人”,把我逗得哈哈笑。她就像赛马一样光彩照人,刚强勇毅。不幸的是,她那种混血的特质在照片上体现得有点生硬,显得冷酷无情——她的雀斑被化妆品遮住了,她的头发梳成垂在脑后的马尾辫,使她看上去就像《源氏物语》里的贵族。照片丝毫传达不出她的热情,她那欢快、出人意表的性格,这正是我最喜欢她的地方。从她在照片里略显僵硬的样子不难看出,她有多么不信任摄影机;她整个人透出一种警觉、凶猛的气质,就像正在为迎接袭击做好准备。不过生活中的她并不是这样。她的行动敏捷得惊人,她的动作急促而轻盈,她总是坐在椅子边上,就像某种体态细长而优雅的湿地鸟类,随时都会惊起,飞走。我喜欢她搽的那种檀香味香水,那股香味既质朴又出人意表。我喜欢她俯身吻我额头时,浆洗过的衬衫发出的窸窣声。听到她的笑声,你会情不自禁地想要放下手头的事,跟她一起走上街头。她每次出门,男人们都用眼角余光打量着她,有时候他们看她的那种样子让我感到有些不快。
她的死是我的错。别人总是劝我,说那不是我的错,但那就是我的错。只是一个孩子,谁能想到呢,可怕的意外,运气不好,谁都有可能碰上这样的事。这些话都对,只是我一个字也不信。
那件事发生在纽约,十四年前的四月十日。就连我的手都对这个日子心怀抵触。我得费好大力气,才能让钢笔在纸上保持移动,把它写下来。这原本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日子,然而如今它竖在日历上,就像一枚生锈的钉子。
如果那一天一切都能按照原计划进行,那它会在不知不觉间烟消云散,像我八年级那年其余的日子一样荡然无存,了无痕迹。那样的话,我对那天还会剩下多少记忆?很少,或者一点不剩。不过现实是那天早晨比现在还要清晰,就连空气中的湿意都令人难忘。夜里下过雨,是一场可怕的暴风雨,商店进了水,两个地铁站关闭。我们俩站在我们的公寓楼外面泡了水的地毡上,她最喜欢、也对她满怀倾慕的门卫戈尔迪,沿着第五十七街倒退着走过来。他举起一只胳膊,吹着哨子叫出租车。一辆辆车飞速驶过,溅起股股脏水;胀满雨水的乌云在摩天大楼上方翻滚着,朝着一片片晴朗的蓝天飘去;在下面的大街上,汽车排放的尾气下面,泉水般潮湿绵软的风扑在人身上。
“啊,他的车有客人了,夫人。”戈尔迪用盖过街头喧嚣的嗓门喊道,给一辆出租车让路。出租车转过拐角,溅起水花,灭掉灯。他是几个门卫中身材最矮小的一个。他是个面容憔悴、身体瘦弱、生气勃勃的小个子,就像肤色偏白的前次轻量级拳击手普埃尔托·里坎。不过因为饮酒过度,他的面皮有些松弛(有时他值夜班时身上散发着珍宝威士忌的气味),他依然强健结实,动作敏捷。他总爱打趣,总是去街角抽烟休息。天冷的时候,他总是倒换着脚站着,朝戴着白手套的手上呵气。他用西班牙语讲笑话,把其他门卫逗得哈哈大笑。
“你们今天早晨急着出门?”他问我母亲。他的名牌上写着“伯特·D”,但每个人都管他叫戈尔迪1,因为他有一颗金牙,还因为他的姓氏“德奥罗”在西班牙语里是“金子”的意思。
“不急,有的是时间,没关系。”不过妈妈看上去颇为疲惫,头巾被风吹开了,她把它重新系好时双手有些发抖。
戈尔迪准是注意到了这一点,因为他略为不满地觑了我一眼。我以一副躲避的姿态,倚在大楼前面的水泥花盆上,眼睛就是不肯看母亲。
“你们不坐地铁吗?”他问我。
“哦,我们要去办点儿事。”母亲见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有些拿不准地说。通常我不怎么留意她的穿着,不过她那天早晨的那身穿着(白色风衣、粉色薄纱围巾、黑白双色平底便鞋)深深铭刻在我的记忆里,我没法把她记成别的样子。
那时我十三岁。我不愿回想最后那天早晨我们之间有多么别扭,就连门卫都注意到了。平时我们总是有说有笑,不过那天早晨我们彼此无话可说,因为我受到了停学的处分。前一天,校方把电话打到她的办公室。她回到家时沉默不语,怒气冲冲。糟糕的是,我压根儿就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受到停学的处分,不过我有百分之七十五的把握能肯定是因为比曼先生。他从办公室往教师休息室走时,从二楼楼梯平台的窗户向外眺望,可能刚好看到我在校园里抽烟。要不然就是看到我站在汤姆·凯布尔身边,而汤姆正在抽烟,这样同样违反校规。我母亲反感吸烟。她的父母——我很爱听她讲他们的事,可惜他们去世太早,我跟他们无缘相见——是和蔼可亲的驯马师,在西部四处游历,靠驯养摩根马谋生。他们性情活泼,爱喝鸡尾酒,玩卡纳斯塔扑克牌游戏,每年都去参加肯塔基州的马术比赛,还总是把香烟装在银质烟盒里,家里到处都是这样的烟盒。后来有一天,外婆从马厩回到屋里时弯下腰咯起血来。打那以后,在母亲的少年时代里,前门门廊上,卧室始终放下来的百叶窗下,一直摆着氧气罐。
不过——正如我所担心的,这份担心并非毫无缘由——汤姆的香烟问题,只是冰山一角。在此之前的一段时间里,我在校内的处境一直不妙。这是从几个月前父亲撇下母亲离家出走时开始的,或者说,从那时起变得愈发严重。我们一直不太喜欢他,他不在我们身边时,母亲和我要开心得多,不过他突然抛弃我们(没有留下钱、子女抚养费或今后的住址),让我们深感震惊和忧虑,上西区那所学校的老师为我深感遗憾柠檬皮写真,他们想要给予体谅和支持的心情是那样迫切,结果他们给了我——一个拿奖学金的学生——各种照顾和宽限,还有一而再再而三的弥补机会。这样的纵容持续了数月之久,最终我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于是校方要我们——我和母亲——前去面谈。会面时间定在十一点半,不过因为母亲不得不请一上午假,我们干脆早早出发,去上西区吃早餐(依我看,还会有一场严肃的谈话),她还要给一个同事买生日礼物。头天晚上,她不眠不休地忙到夜里两点半,电脑发出的光照着她紧绷的面容。她写了些电子邮件,尽量把无法在次日上午做的工作提前安排好。
“我不知道你怎么样,”戈尔迪用颇为激烈的语气跟母亲说,“我是受够春天和潮湿啦。没完没了地下雨——”他打了个哆嗦,把衣领拉紧,又看了看天空。
“我想,下午就该放晴了。”
“嗯,我知道,不过我已经在盼望夏天了。”他摩擦着双手。“那时候,人们纷纷弃城而去,他们讨厌夏天,抱怨天气太热,可我呢——我就像热带的鸟儿,越热越觉得舒坦。尽管来吧!”他拍了拍手,回到街上。“告诉你我最喜欢什么吧,那就是一进七月,这里就安静下来啦。人去楼空,静悄悄的,人都走了,明白吗?”他打了个响指,出租车急速驶过。“那时候就是我的假期。”
“那你在外面不热吗?”我那性情冷淡的老爸很烦她这一点——妈妈爱跟侍者、门卫、干洗店里有哮喘的老头搭腔。“我是说,冬天起码还可以加衣裳——”
“你是说冬天守门吗?我跟你说吧,那时候可冷了。穿多少衣裳,戴多少顶帽子都不管用。一月二月里,站在外头,就在这儿守着,风从河上吹过来。嗖嗖的。”
我不安地咬着大拇指的指甲,盯着一辆辆从戈尔迪高举的手臂旁边急速驶过的出租车。我知道,十一点半的面谈之前是痛苦而漫长的等待。到了学校之后,我必须老老实实地站着,不能让不慎脱口而出的问话,坐实自己的罪过。我不知道他们让我们走进办公室之后,会跟我和母亲说些什么。“面谈”这个词,不免让人想起齐聚一堂的校方领导、各种谴责和低头认罪,最后说不定还会遭到开除。要是我失去了领取奖学金的资格,那可就惨了。爸爸离开之后,我们就一贫如洗,连房租都快交不上了。我最担心不过的,就是比曼先生不知用什么办法,发现了我去汉普顿那边找汤姆·凯布尔玩的时候,经常跟汤姆去闯空无一人的度假屋。虽说是“闯”,但我们并没撬锁,也没搞任何破坏。汤姆的妈妈是房产经纪人,我们是拿她挂在办公室挂架上的备用钥匙开门进去的。我们只翻了翻壁橱和梳妆台抽屉,不过也拿走了一些东西:冰箱里的啤酒、一些Xbox游戏碟、一盘DVD(李连杰演的《狼犬丹尼》),还有总共九十二元左右的现金:皱巴巴的五元和十元的票子放在厨房的罐子里,大把零钱是从洗衣房里的衣服口袋掏出来的。
我每次想起这件事都觉得恶心。我有好几个月没跟汤姆一起出去了,不过尽管我努力说服自己,比曼先生不可能知道我们闯空门的事——他怎么可能知道呢?——但我的想象力却在惶恐中肆意狂奔。我打定主意绝不告发汤姆(虽说我无法确定他没有告发我),不过这样一来,我的处境未免有些不太妙。我当初怎么就那么蠢呢?非法闯入是犯罪行为,是要坐牢的。头天夜里,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几个小时。我望着雨水伴着时强时弱的阵风拍打着窗户,心里琢磨着万一要对质,自己应该说些什么。不过我连他们掌握了哪些情况都不清楚,又该如何辩白呢?
戈尔迪长叹一声,垂下手,回到母亲身边。
“真叫人难以置信,”他对我妈妈说,一边用疲惫的眼神留意着街道,“水都漫到苏荷区了。你听说了吧?卡洛斯说,联合国那边的一些街道彻底堵住了。”
我愁眉苦脸地望着成群结队的工人纷纷走下横穿城区的公交,他们看上去就像一窝闷闷不乐的黄蜂。我们往西走一两个街区,说不定能更容易打到车。不过我和母亲都知道,我们要是就这么走了,戈尔迪准会不高兴。不过就在这时——太过突然,我们吓了一跳——一辆亮着灯的出租车从另一侧车道滑行过来,带起一片下水道味儿的污水。
“当心!”戈尔迪说,往边上一跳,出租车猛地刹住车。这时他看到母亲没拿雨伞。“等一下。”他说着冲进大堂,跑到他搁在壁炉旁边的铜罐那里,他把别人遗失的伞都收集到这个铜罐里,下雨天再分给众人。
“不用了,”母亲喊道,把手伸进包里,摸索着那把白底花纹小折叠伞,“别麻烦了,戈尔迪,我已经准备好了——”
戈尔迪奔回路边,在她身后关上出租车门。然后他俯下身体,敲了敲车窗。
“祝你们过得开心。”他说。
我自认是个善于观察的人(因为我觉得所有人都挺善于观察),在写下所有这一切时,我很想写有一片阴影悄悄飘到我的头顶。但当时的我对未来一无所知,只担心一件事——学校里的面谈。我打电话告诉汤姆我被停学时(我打的是普通电话,还压低了嗓门,母亲把我的手机没收了),他好像并不怎么惊讶。“瞧,”他打断我,“别傻了,西奥,那事没人知道,你他妈的把嘴巴闭严了就行。”还没等我想出什么话来,他说了句“抱歉,我得走了”,挂断电话。
在出租车里,我尝试摇下车窗透气,结果未能如愿。车里的气味就像一直有人在后座换尿布似的,也像有人拉了大便,然后喷了很多椰子味空气清新剂来掩盖,闻起来有股防晒油味。车座油腻腻的,用管道胶带打着补丁,车子的减震器几乎毫无作用。每次车子轧到坑洼不平的路面上,我的牙齿都会碰在一起咯咯作响,挂在后视镜上的那些宗教饰物也会碰在一起:有各种徽章,一把在塑料链子上跳舞的小弯剑,一位缠着头巾、留着胡子的上师,他用犀利的眼神盯着后座,手掌高举,作祈祷状。
我们乘车行过公园大道沿线,一排排红色郁金香仿佛立正待命。出租车里,宝莱坞流行歌曲——开得很小,有如细不可闻的呜咽——跌宕起伏,释放出催眠效果,但刚好在我的容忍限度之内。树木刚刚发芽。达戈斯蒂诺披萨店的年轻送餐员,格利斯泰德超市装满食品杂货的手推车;脚踩高跟鞋、从事行政工作的女性在人行道上迈着匆忙的步子,拽着身后满脸不情愿的幼儿园孩童;一名身穿工装的工人把沟里的垃圾扫进长柄簸箕;律师和股票经纪人伸出手掌,皱着眉头仰望天空。出租车猛烈颠簸着驶入大道时(母亲看起来惨兮兮的,紧紧地抓着扶手,稳定身体),我望着窗外那些在工作日闷闷不乐的面孔(神色忧愁、身穿雨衣的人在人行横道线上阴郁的人群中挤来挤去,一些人一边用纸杯喝着咖啡打着手机,一边左右张望),尽量不去琢磨自己会遭遇什么厄运:没准儿跟少年法庭或监狱有关。
出租车突然猛地一转,拐到第八十六街。母亲跌到我的怀里,抓住我的胳膊。她面色苍白,汗涔涔的,就像鳕鱼一般。
“你晕车吗?”我问,一时间忘记了自己的麻烦。她脸上挂着我再熟悉不过的悲哀表情:嘴唇紧抿,前额的汗水散发着光亮,呆滞的眼睛睁得大大的。
她正要开口说点什么——这时出租车在红灯前面来了个急刹车,我们的身体随之前倾,然后往后倒去,结结实实地撞在后座上。她赶紧用手捂住嘴巴。
“坚持住,”我对她说,然后凑过去敲了敲油腻的有机玻璃,把司机(一位缠着头巾的锡克教徒)吓了一跳。
“听着,”我透过铁栅喊道,“没事,我们在这里下车,行吗?”
锡克教徒——他的面孔映在挂满饰物的后视镜里——直勾勾地望着我。“你们想在这里停车。”
“是的,拜托。”
“可这儿不是你们说的那个地址。”
“我知道。不过没关系,”我说着,回头看了看母亲。她睫毛膏花了,看上去有气无力,在包里翻找着钱包。
“她没事吧?”出租车司机有些担忧地问。
“没事,没事。我们要下车,谢谢。”
母亲用颤抖的双手取出一团看上去有点潮湿的钞票,把钞票从铁栅递过去。锡克教徒伸手接过(他无奈地移开目光)。我钻出车子,为她扶好车门。
母亲走上马路牙子时,脚底绊了一下,我一把抓住她的胳膊。“你没事吧?”我怯生生地问她,出租车快速开走了。我们是在第五大道北段,旁边是公园对面的豪宅。
她深吸一口气,然后擦了擦前额,捏了捏我的胳膊。“呼。”她说,用手掌给脸庞扇着风。她的前额亮晶晶的,目光还是有些涣散,神态有点像是飞行路线被大风吹偏的海鸟。“抱歉,还有点晕。谢天谢地,咱们下车了。过会儿就没事了,我只要呼吸到新鲜空气就好了。”
街角的风挺大,四周人流如织:穿校服的女学生边跑边笑,绕过我们;保姆推着精致的婴儿车,车子上坐着三三两两的宝宝。一位步履匆匆、律师模样的父亲紧贴着我们走过去,他拽着年轻儿子的手腕。“不,布雷登,”我听见他跟男孩说,后者迈着大步,想跟上父亲的步子,“你不应该那样想,还是找一份你喜欢的工作更重要——”
我们挪到路边,躲避一名大楼管理员用桶泼到楼前人行道上的肥皂水。
“告诉我,”母亲说,用指尖揉按着太阳穴,“是因为我晕车,还是因为那辆出租车难以置信的——”
“脏?是不是有点像夏威夷热带牌防晒油和婴儿粪便味儿?”
“说真的,”她往脸上扇着风,“要不是一次次刹车和启动,我原本不会有事的。我一开始还好好的,突然就受不了了。”
“为什么你从来不问问,你可不可以坐到前排?”
“你这话听起来真像你爸爸说的。”
我尴尬地移开目光——因为我自己也听出来了,是有点儿像他那种“我早就知道”的讨厌腔调。“咱们走到麦迪逊大道,找个地方让你坐着歇歇吧。”我说。我都快饿死了,那里有一家我喜欢的餐馆。
可她摇了摇头,身体好像痉挛了一下,她好像突然想吐。“空气。”睫毛膏在她的眼睛下面晕染开来。“这里空气好。”
“好吧,”我说,话说得有点太快,我急着表现自己好说话的一面,“怎么样都行。”
我尽量让自己表现得随和一些,但母亲——她还是感到一阵阵晕眩——听出我言不由衷。她仔细打量着我,想摸清我的心思。这是我们陷入的又一个恶习,都怪她跟父亲过了那么多年,他们习惯了揣摩对方的心思。
“怎么啦?”她说,“那里有你想去的地方吗?”
“嗯,没有,”我说着,后退了一步,大为惊讶地环顾四周。尽管饥肠辘辘,可我觉得自己并没有使性子的资格。
“我很快就没事了。等我一分钟。”
“要不然——”我心里既犹豫又不安,什么是她想要的,什么能让她高兴起来?“咱们去公园坐坐?”
她点了点头,我感到如释重负。“那好吧,”她说,我觉得她说这话的嗓音像极了童书女主角玛丽·波平斯,“不过得先等我喘过气来。”我们朝第七十九街的路口走去,路边是经过精心修剪的花木,配有铁艺花边的笨重大门。天色暗下来,变成一种工业化的灰色。风势很大,就像茶壶冒出的滚滚热气。街道对面,靠近花园那里,画家们摆开摊子,摊开画布,把他们用水彩画的圣帕特里克和布鲁克林大桥固定好。
我们默不作声地走着。我的心思转得很快,脑子里想的全是我面临的麻烦(汤姆的父母是不是也接到了电话?我之前怎么就忘了问他呢?),还有我和她到了餐厅后,我早餐吃些什么好(西部煎蛋卷、家常炸食、腌熏猪肋肉;她应该会点平时吃的东西:烤黑麦面包、水煮蛋、一杯黑咖啡)。我没怎么留意我们走到了哪儿,然后我意识到,她刚才说了一句什么。她没有看我,而是望着公园。她的表情让我想起一部有名的法国电影,我不知道那部片子叫什么名,电影里面的人走过狂风大作的街道,说了好多话,但彼此之间其实并没有真的在交谈。
“你刚才说什么?”我迷糊了几秒钟之后问道。我加快脚步,追上她。“多试——”
她看上去吃了一惊,好像刚才忘了我的存在。那件白色风衣在风中飘舞着,将她衬得更像长腿鹮了。仿佛她马上就要张开翅膀,飞向公园。
“多试什么?”
“哦。”一时间,她表情茫然,然后她摇了摇头,像孩子那样尖声笑起来。“不,我说的是时间错位。”
这话有些古怪,但我明白她的意思,或者说,我自以为明白——她是说时间断断续续,就像一阵颤抖。在人行道上陷入恍惚的几秒钟,感觉就像时间的片刻停顿,或者电影里被剪掉的几帧画面。
“不,小家伙,我是说这片街区。”她拂乱了我的头发,我歪着嘴巴,有些不好意思地笑起来。“小家伙”是我小时候的昵称,我已经不喜欢这个名字了,我也不喜欢别人弄乱我的头发。不过虽说我有些局促不安,但见她情绪有所好转,我心里还是挺高兴。“我一到这里就有这样的感觉。不论什么时候,我一来这儿,就觉得自己又变成了十八岁,刚从大巴上下来。”
“这里?”我有些怀疑地说,任由她牵着我的手,平时我是不会这样的。“这可真奇怪。”我对母亲在曼哈顿度过的青春时代相当了解,她的活动地点离第五大道很远——在B大道上,一家酒吧前面的摄影室里。流浪汉在那儿的门口过夜,酒吧灯光洒在街头,有个叫莫的疯老太太置法律于不顾,在顶层的封闭楼梯间里养了十来只猫。
她耸了耸肩膀。“对,这儿的样子跟我最早看到时一模一样。就像穿过时光隧道。下东区那里——嗯,你知道那里是什么样——总是日新月异,那里总让我觉得自己跟不上时代,我跟它的距离总是越来越远。有时候,我早晨醒来,会觉得夜里仿佛有人来过,重新安排了沿街的店面。老餐厅关门了,原先是干洗店的店面新开了一些时髦酒吧……”
我恭恭敬敬地保持沉默。最近她总是对时光流逝大加感慨,或许是因为她的生日快要到了。我太老了,不适合这种套路啦,前几天她这样说过,当时我们俩一起把公寓翻了个遍。我们在沙发垫子下面,还有外套和夹克的口袋里摸来摸去,想要找出足够的零钱,给熟食店的送餐员结账。
她把手抄进大衣口袋。“这里没怎么变。”她说。她的声音很轻,但我看到她的眼神有些蒙眬。显然,她昨晚没有睡好,这都怪我。“你看过上城公园之后,会觉得那是这座城市依然葆有一八九〇年代风貌的少数地方之一。格拉梅西公园也是,格林尼治村也有那么点意思。我第一次来纽约时,感觉这片街区就像把伊迪斯·华顿的作品、《弗兰妮与祖伊》与《蒂凡尼的早餐》融合在了一起。”
“《弗兰妮与祖伊》写的是西区。”
“对,不过当年我傻傻的,没搞明白。我只能说,这里跟下东区大不一样,那里的流浪汉会在垃圾桶里生火。周末的时候,这里可迷人了——逛博物馆——在中央公园独自游荡——”
“游荡?”她说的好多话在我听来,都有股外国味儿,“游荡”听起来就像她小时候用的驯马术语。没准儿是骑着马懒洋洋地前行的意思,速度介于慢跑和小跑之间。
“哦,你知道,就是像我平时那样走来走去。那时我很穷,袜子上还有窟窿,靠喝燕麦粥充饥。信不信随你,有些周末,我经常走到这里。省下地铁费,回去时坐车用。那时候,付车费还不是卡片,而是代币。进博物馆还要交钱,交的好像是‘建议捐赠款’。那时候,我还是满有胆量的,或许他们可怜我,因为——哦不。”她变了腔调,戛然而止。我浑然不觉地超过了她几步。
“怎么啦?”我转过身,“出什么事了?”
“刚才感觉到了什么,”她伸出手掌,仰望天空,“你没感觉到吗?”
就在她说话的当儿,天色暗了下来。每一秒钟,天色都在变暗。风把公园里的树吹得哗哗作响,在乌云的映衬下,树上新长出来的叶子显得又嫩又黄。
“天哪,真叫人意想不到,”母亲说,“要下大雨了。”我们驻足街头,往北望去,但看不到出租车。
我又牵起她的手。“走,”我说,“咱们去另一边碰碰运气。”
“请勿通过”的交通灯正在闪最后几下,我们很不耐烦地等着。碎纸屑在空中飞舞,在街头翻滚。“嘿,那里有辆出租车。”我望着第五大道说,话音刚落,有个商人举着手跑到路边,交通灯一下子熄灭了。
街道对面的画家们赶忙用塑料布蒙住画。卖咖啡的小贩拉下售货车的卷帘窗。我们匆匆穿过马路,刚走到对面,一滴硕大的雨点打在我的脸上。零零星星的褐色圆圈——彼此隔得很远,有十美分硬币大小——开始在人行道上一一闪现。
“哦,见鬼!”母亲喊道。她在包里翻找雨伞——那把伞一个人用都嫌小,更别说是两个人了。
这时雨落了下来,大片冷雨横着扫过来,大风在树梢翻滚着,把对面的遮雨棚吹得猎猎作响。母亲想撑开那把坏掉的小伞,费了不少力气,却徒劳无功。街上和公园里的行人拿报纸和公文包遮住脑袋,快步登上台阶,躲进博物馆的门廊,那儿是街上唯一能避雨的地方。我们俩撑着那把不怎么结实的粉白条纹雨伞,跑上台阶,有些喜气洋洋之态。快快快,我们那副样子不像是要冲进博物馆,更像是在躲避什么可怕的东西。
母亲从堪萨斯州乘坐大巴来到纽约之后,举目无亲,身无分文。她遇上了三件大事。头一件发生在她在格林尼治村一家咖啡馆做女招待时,一个名叫戴维·乔·皮克林的经纪人看到了她:一个营养不良的少女,穿着貂博士牌橡胶靴和从旧货商店买来的衣服,脑后垂着一根很长的辫子,她本人简直能一屁股坐在辫子上面。母亲把咖啡端给皮科林时,皮科林请母亲代替一名旷工的姑娘,在街道对面完成商品图册的拍摄工作,他先是开出七百美元的价码,然后又增加到一千美元。他指了指拍外景的面包车,还有支在谢里顿广场公园的设备。他数出一千美元,放在桌面上。“等我十分钟。”母亲说。她把手头点的点单处理完,便挂好围裙出了门。
“我当时不过是给邮购图册做拍照模特。”她总是不厌其烦地跟人解释。她的意思是,她从未做过时尚杂志或时装模特,只是在密苏里和蒙大拿州拍过连锁店的广告宣传单,这只是未成年小姐的零时工作,报酬低廉。有时候还蛮有趣的,她说,不过大多数时候并不有趣:一月穿泳装,结果患上流感,冻得瑟瑟发抖;在炎热的夏天又要穿粗花呢和羊毛服装,在以假乱真的秋叶中间待上好几个钟头,拍摄期间,摄影棚里的电扇吹出热风,负责化妆的家伙在拍摄间歇冲过去,往她脸上扑粉,遮掩汗渍。
但是在假装身处大学校园、站着一动不动的那些年里——三两人一起,胸前抱着书,在假的校园背景里摆着姿势——她攒够了钱,当真去读了大学,纽约大学艺术史专业。她在十八岁来到纽约之前,从未看过一幅名画,她急于弥补虚掷的光阴。“那是纯粹的幸福,完美的极乐。”她说。她埋首于艺术类书籍,翻来覆去地欣赏那些老幻灯片(莫奈、维亚尔2的画作),直到眼睛看不清东西为止。“那时候我可真疯狂,”她说,“但我觉得就算一辈子坐在那里欣赏那六幅画我也会觉得很幸福。我想不出比这更好的发疯方法。”
上大学是她在纽约遇上的第二件大事——对她来说,或许上大学才是三件事里最重要的。要不是发生了第三件事(她认识了我父亲,嫁给了他——这件事不像前两件那么幸运),她肯定会读完硕士,接着读博士。一旦有几个小时的闲暇,她总会去弗里克美术馆、现代艺术博物馆,或者大都会美术馆。正因如此,我们站在滴水的博物馆门廊下面,望着朦朦胧胧的第五大道,还有路面溅起的白色水花,母亲甩了甩雨伞,说出这番话:“或许咱们应该进去逛逛,等到雨停为止。”我并不感到惊讶。
“嗯——”我想去吃早餐,“好的。”
她瞥了手表一眼。“去看看吧。反正下大雨,也打不到车。”
她说得对。只是我肚子饿了。咱们什么时候吃饭?我闷闷不乐地想,跟在她后面上了台阶。我只知道,面谈之后,她肯定会大为恼火,绝不会带我去吃午饭。到时候,我只能回家喝碗麦片什么的。
不过博物馆总是洋溢着节日的气氛。伴着四周游客快活的喧闹声,我们一走进博物馆,我就莫名其妙地忘记了当天的烦心事。大厅十分嘈杂,充满湿雨衣的气味。一帮身体湿漉漉的亚裔老者,跟在一名空中小姐似的导游后面蜂拥而入;头发凌乱的女童子军挤在衣帽间旁边嘀嘀咕咕;问讯台旁边站着一排军校生,他们穿着灰色军礼服,摘了帽子,把双手背在身后。
对我这个常年闷在家里的城里孩子来说,博物馆最有趣的地方就是它宏伟的规模。它就像有无数房间的宫殿,你越是往里走,周围就越是冷清。有些无人参观的寝室和拦着绳索的会客厅,欧式的装潢风格透出幽深的感觉,仿佛被人施了魔法,数百年无人涉足。我自从开始独自搭乘地铁,就很喜欢一个人到这边来,四处游逛,直到迷失方向,在迷宫般的画廊里越陷越深。后来我有时会发现自己身处被人遗忘的大厅,里面陈列着我从未看过的盔甲和瓷器。有时,再去就怎么也找不到这些展品了。
我跟在母亲身后,排在入馆的队列里。我扭过头去,直勾勾地望着二楼上方的穹顶:要是我看得足够投入,有时候会觉得自己就像一根羽毛,飘到了那里。小时候我常玩这个把戏,大了以后就很少玩了。
母亲因为刚才冲进来避雨,鼻子红红的,呼吸有些急促。她找起了钱包。“等咱们看完了,我去礼品店看看,”她说,“我能肯定,玛蒂尔德最不想要的就是艺术类图书。不过她想抱怨一番又不显得愚蠢,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啊,”我说,“礼物是送给玛蒂尔德的吗?”玛蒂尔德是母亲供职的那家广告公司的艺术总监。她是一位法国纺织品进口大亨的女儿,比我母亲年轻,出了名地爱挑剔,要是租车或餐饮服务不能让她觉得物有所值,她会勃然大怒。
“对。”她默不作声地递给我一条口香糖,我伸手接过,她把剩下的一叠扔回包里。“我是说,玛蒂尔德最看重的一点,就是精心挑选的礼物不应该太过昂贵,最好是从跳蚤市场买来物美价廉的镇纸之类的东西。那我们也得有那份时间去逛市中心的跳蚤市场才行。去年,轮到普鲁买礼物——她慌了神,午饭时间跑进萨克斯精品百货店,最后大伙凑的钱不够用,她自己掏了五十块,给她买了副墨镜。我记得是汤姆·福特牌的,结果玛蒂尔德抱怨了一通美国人和消费文化如何如何。其实普鲁根本不是美国人,她是澳大利亚人。”
“你有没有跟塞尔焦商量一下?”我问。塞尔焦——很少待在办公室,不过经常跟多纳泰拉·范思哲这样的名人一起出现在名流版面上——是千万富翁,我母亲供职的那家公司的老板。“跟塞尔焦商量事情”就跟问“耶稣会怎么做”差不多。
“塞尔焦喜欢的艺术类图书,比如写时尚摄影师赫尔穆特·牛顿的书,或者是前一阵麦当娜出的那本写真画册。”
我刚想问赫尔穆特·牛顿是什么人,突然想到一个好点子。“你干吗不给她办张纽约地铁卡?”
母亲翻了个白眼。“相信我,我确实应该这么做。”前不久,玛蒂尔德的车堵在路上,结果她被困在威廉斯堡的一家珠宝商事务所那儿,进退两难,颇为被动。
“别让她知道是谁给的。把一张里面没有钱的旧卡放在她的写字台上就行,看她会怎么做。”
“我告诉你她会怎么做吧,”母亲说,把会员卡塞进检票窗口,“她会把助理炒鱿鱼,没准儿还会把公司一半员工一起解雇了。”
母亲供职的那家广告公司,专门从事女性服饰的推广。她整天在玛蒂尔德焦虑不安又有些不怀好意的监督下,指导着这类相片的拍摄工作:水晶耳坠在人造的圣诞积雪上熠熠生辉;鳄鱼皮手袋搁在空无一人的豪华轿车后座上,无人问津,在美妙的光晕中闪闪发亮。妈妈业务精熟;比起在摄影机前面,她更喜欢在摄影机后面的工作;我知道,她看到自己的作品出现在地铁海报和时代广场的广告牌上会很开心。不过这份工作虽然看起来光鲜亮丽(配香槟的早餐、伯格多夫百货公司赠送的礼包),但工时未免太长,其本质当中存在着某种空虚——这我明白——这令她感到沮丧。她真正想做的是重返校园,不过事到如今,父亲离家出走之后,我们俩都知道这种可能性十分渺茫。
“好了,”她说,从窗口转过身,把徽章递给我,“帮我留意一下时间,好吗?这是一次大型画展。”她指着一幅海报:《肖像画与静物画:黄金时代的北方杰作》,“咱们不可能全部看完,不过有几幅作品……”
她的声音渐渐飘远,我赶紧跟着她爬上大楼梯。我既要小心翼翼地跟紧她,又想悄悄落后几步,尽量装作不是跟她一起来的,真是左右为难。
“我不喜欢这样走马观花,”我在楼梯顶端追上她时,她说道,“不过话说回来,这种画展要看两三遍才行。展品里有《解剖课》3,这幅作品咱们一定要看,不过我真正想看的,是一幅难得一见的小画,画家是弗美尔4的老师。他是最伟大的早期绘画大师,只是没什么名气。弗兰斯·哈尔斯5的画也很了不起。你知道哈尔斯吧?就是那幅《快活的酒徒》的作者。他还画过救济院的执事。”
“知道。”我小心翼翼地说。她刚才说的那些画,我只知道《解剖课》。这次画展的海报登出了这幅画的局部:惨白的肉体,深浅不一的黑色。那几名外科医生样子活像酒鬼,眼睛充血,红鼻头。
“艺术入门篇,”母亲说,“这边,左转。”
楼上很冷,我淋了雨的头发还没干。“不对,是这边。”母亲拽住我的衣袖。举办画展的展厅挺难找,我们在人来人往的画廊里兜来转去,在人群中钻进钻出,左拐右转,在迷宫般的格局中原路返回,那些指示牌看得我们云里雾里。阴郁的《解剖课》巨幅复制品莫名其妙地出现在叫人意想不到的拐角和居心不良的指示牌上,画面上还是那具手臂被剥了皮的尸体,画面下面是红色箭头:手术室,由此向前。
倘若欣赏这种画——一帮荷兰人穿着黑乎乎的衣服,围成一圈站着——我可没有多少兴趣。我们推开一扇扇玻璃门,从人声嘈杂的走廊走进铺了吸音地毯的寂静区域时,起初我还以为,我们走错展厅了。墙壁隐隐散发出温暖、华贵的感觉,散发出古董特有的圆熟感。不过这种感觉紧接着便消散了,变成了明净、色彩和纯粹的北国之光,肖像画、室内画、静物画,大小不一:女士与丈夫,女士与哈巴狗,身穿绣花长袍的孤单美女,单独入画、气派不凡的商人佩戴着珠宝首饰,穿着毛皮大衣。破旧的宴会桌上洒满苹果皮和胡桃壳;低垂的挂毯和银器;绘有爬行昆虫和散落花朵的错视画。我们越往里逛,画也变得越来越奇特瑰丽。削了皮的柠檬,刀刃下的柠檬皮轮廓分明,霉菌留下一片发绿的暗影。光线照在空了一半的葡萄酒杯杯口。
“这幅我也喜欢。”母亲来到我身边,小声说道。我们面前是一小幅格外迷人的静物画:黑色的背景上,一只白色的蝴蝶在某种红色的水果上方飞舞。那片背景——是一种糜艳的巧克力黑——透出一股复杂的暖意,让人不由联想起堆满东西的贮藏室、历史柠檬皮写真,以及流逝的时间。
“荷兰画家的确善于描绘从成熟到腐烂的过渡。这枚水果状态完好,不过坚持不了多久,它就快腐烂了。瞧这儿,”她伸出手去,越过我的肩头,在空中比划,“这部分——这只蝴蝶。”蝴蝶的后翼沾满蝶粉,看上去那么脆弱,仿佛妈妈只要用手一碰,就会沾上白色。“他画得可真美。静中有动。”
“他画这个用了多久?”
母亲方才站得太近了点儿,她后退一步,端详着这幅画。她完全不知道自己的举动已经引起那名嚼口香糖的警卫的注意,警卫直勾勾地盯着她的背影。
“嗯,荷兰人发明了显微镜,”她说,“是宝石匠、研磨镜片的人发明的。他们想把一切都描绘得尽可能细腻,因为细枝末节也有意义。每次你在静物画里看到苍蝇或虫子,一片枯萎的花瓣、苹果上的黑斑,那就是画家在向你传达隐秘信息。他在告诉你,生命只是昙花一现,无法长久。死就寓于生之中。所以静物画才叫。也许你一开始看到的,只有美感和蓬勃的生机,注意不到那个腐烂的小点。不过你只要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它就在那儿。”
我俯下身体,读用朴素的字体印在墙上的说明,上面说这位画家——阿德里安·柯尔特7,生卒年不详——生前默默无闻,直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他的作品才得到认可。“嘿,”我说,“妈妈,你看到这个了吗?”
可她已经往前走了。一间间展室阴冷而宁静,天花板低垂,丝毫听不到大厅里的嘈杂和回音。尽管参观的人并不算少,这次画展还是让人觉得就像郊游一般静谧安闲,那股宁静就像用真空包装袋密封起来的一般:夸张的长吁短叹不时响起,就像满满一屋子学生在考试。我跟在母亲身后,在肖像画之间左右穿梭,妈妈的速度比平时看画展时快得多,看了花再看牌桌,再看水果。她把好多画(第四次看到的银质酒杯或死去的农夫)忽略,毫不犹豫地走到另外一些画跟前“这就是哈尔斯的画了。他有时尽画一些老套的题材,酒鬼和村姑什么的,不过他一旦来了兴致,就能画出让人兴味盎然的作品。他下笔粗疏,并不讲究什么精确性,他用的是湿画法,一笔接一笔,速度相当快。那些人物的脸和手——描绘得相当细致,他知道这些部分最能吸引人们的目光,不过你瞧他们的衣服——那么肥,画得几乎有些潦草。瞧这笔法,多么洒脱,多么现代!”我们在哈尔斯的一幅肖像画跟前花了些时间,画上是一个手拿骷髅的少年。“别生气,西奥,不过你觉得他看起来像谁?像不像某个,”她拽了拽我的头发梢,“应该理发的人呢?”我们还看了哈尔斯画的两大幅赴宴官员的肖像,她说这两幅画非常非常有名,对伦勃朗影响很大。“梵高也很喜欢哈尔斯的画。他写过这样的话:弗兰斯·哈尔斯运用的黑色不下二十九种!要不就是二十七种?”我浑浑噩噩地跟在她后面,浑然忘记了时间的流逝。见她看得那么入神,我心里也高兴,显然她也对时间的流逝浑然不觉。半小时恐怕已经到了,不过我还是想陪她一起逛下去,想分散她的注意力。我有些孩子气地希望,时间能悄悄溜走,让我们俩错过见校长的时间。
“现在该看伦勃朗了,”母亲说,“人们都说,这幅画画的是理性和启蒙、科学的黎明什么的。不过在我看来,诡异的是,他们的举止那样端庄有礼,他们围在停尸台周围,就像围着鸡尾酒会的餐台。不过,”她用手指了指,“看到后面那两个神情迷惑的家伙了吗?他们没望着尸体——他们正望着我们。你和我。他们好像看到我们站在他们对面似的——他们好像看到了两个来自未来的人,惊呆了。‘你们在这里干吗?’画得十分写实。不过话说回来,”她用手指凌空描摹着那具尸体的线条,“这具尸体的画法很不寻常,你留心观察就会发现。它散发着古怪的光亮,看到没有?简直有些解剖外星人的感觉。看到没?尸体照亮了俯视它的那些人的面孔。尸体本身好像会发光。伦勃朗把尸体画得这样显眼,是想让我们多留意它——让我们觉得它非常醒目。看这里,”她指着那只被剥了皮的手,“看伦勃朗是怎样让人注意这只手的,他把手画得这么大,跟身体的其他部分完全不成比例。他甚至把手画反了,大拇指的方向错了,看到了吗?这可不是什么失误。这只手的皮肤已经剥掉了——我们一眼就能看得出来,感觉很不对劲——他把拇指画反了,让这只手看起来越发不对劲了。我们感觉这只手不对劲,觉得确实有些不合理的地方,但说不清哪里不对劲。这一手实在高明。”我们站在一帮亚裔游客身后,隔着这么多脑袋,我几乎看不见画。不过话说回来,我也不在乎,因为我看到了那个女孩。
她也看到了我。我们穿过一条条画廊时一直打量着对方。我说不清她身上什么地方吸引了我,因为她比我还小,样子有点特别——跟我平时迷恋的女孩截然不同,我平时迷恋的是在走廊里面露不屑、跟大个子男生约会的冷美人。这姑娘长着鲜艳的红发,动作轻盈,脸上流露出精明、顽皮和怪异的神情,眼睛的颜色颇为特别,是接近蜜金色的那种棕色。她瘦骨嶙峋,身材几乎可以用平板来形容,但她有令我怦然心动的地方。她摇晃着、敲打着一个破旧的装长笛的盒子——莫非是个城里的孩子,正要去上音乐课?未必,我心想,跟着母亲走进下一条画廊,在女孩身后转来转去。她的衣着未免有点太过普通和土气,她也许是游客。不过从她的举止看来,她比我认识的大多数女孩都更自信;她从我身边走过时,投来狡黠而沉静的目光,这令我更加疯狂。
我跟在母亲身后,但并没用心听她讲话。她突然在一幅画前停住脚步,我差点撞到她身上。
“哦,抱歉——”她说,她没有看我,只是往后退一步,腾出地方。她的脸庞宛如被灯光照亮一般。
“这就是我说的那幅画,”她说,“是不是很妙?”
我朝母亲那边探出头去,装出专心聆听的样子,同时眼睛又向那个女孩瞄去。陪在她身边的是一位样子有些滑稽的白发老者,从他脸上的精明劲儿看,他可能是女孩的亲人,没准儿是她的爷爷。老者穿着斜方格纹外套和形状又长又窄、像玻璃般闪亮的系带鞋。他双眼挨得挺近,鹰钩鼻,走路一瘸一拐。其实他全身都往一侧倾斜,双肩一边高一边低。他的驼背再明显一点儿,别人就会说他是罗锅。不过他身上不乏优雅之处。从他在女孩身边跛足前行的那副和善而逗趣的样子看,他显然也很喜欢那女孩。他落脚非常小心,脑袋始终偏向女孩那边。
“这是我真正爱上的第一幅画,”母亲说,“你绝对不会相信,但我真是在一本书里看到这幅画的,那时我还是个孩子,经常把那本书从图书馆里借出来。我经常坐在床边的地板上盯着看,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我完全被这幅画给迷住了——这个小家伙!我的意思是,只要你舍得花大量时间盯着一张复制品看,哪怕是一幅不怎么样的复制品,也能收益良多。起初,我喜欢上了这只鸟,就像喜欢上一只宠物一样,最后我爱上了画家作画的手法。”她笑了起来。“其实,《解剖课》也收录在那本书里,不过当时它把我吓得要死。我不小心翻到那一页时,会立即砰地把书合上。”
女孩和老人来到我们身边。我有些难为情地凑上前去,瞧着那幅画。那是一幅小画,是所有展品中最小、最朴素的一幅:平淡的浅色背景上,一只黄色的小雀脚爪被链子拴在一根栖木上。
“他是伦勃朗的弟子,弗美尔的老师,”母亲说,“这幅小画相当于这两位画家之间消失的纽带——从画上明澈、纯净的日光里,可以看出弗美尔的用光源于何处。当然,我小时候对这份历史意义既不了解,也不在乎。不过它的确存在。”
我退后一步,好看得更分明一些。这个小家伙被画得直接而写实,没有什么感情用事的渲染笔触;它好像把某种性情——机灵、警惕的神情——严严实实、干脆利落地掩藏在心底。我想起自己看过的母亲儿时的照片:那时的她就像一只头顶毛色乌黑、眼神坚定不移的小雀。
“那是丹麦历史上的著名惨剧,”母亲说,“那座城市大部分都被毁掉了。”
“什么?”
“代尔夫特大灾难8。法布里蒂乌斯因此送命。你刚才有没有听到后面的老师给孩子们讲这件事?”
我听到了。之前我看到三幅可怕的风景画,作者是一位名叫埃格伯特·范德珀尔的画家,那组画从不同角度描绘出同一片烟熏火燎的不毛之地:烧毁的房舍废墟、一间风车翼板破破烂烂的磨坊、在烟雾弥漫的天空中盘旋的乌鸦。一名办公室女郎模样的女士跟一帮中学生大声讲解道,十七世纪,代尔夫特一家火药库发生爆炸,这位画家痴迷于城市毁灭之后的景象,翻来覆去地画了它好多遍。
“嗯,埃格伯特是法布里蒂乌斯的邻居。火药库爆炸之后,埃格伯特变得有些神志不清,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不过法布里蒂乌斯送了命,他的画室也毁了。他几乎所有的画作也一并毁掉了,不过这一幅留存了下来。”她似乎在等我说些什么,见我没有开口,她继续说:“他是当时最伟大的画家之一,那是最伟大的绘画艺术时代。他当时极负盛名。只可惜,他的画只传下来五六幅。其余的全都湮没无存——那是他的全部心血。”
那个女孩和她爷爷悄悄凑到近旁听我母亲讲解,我觉得挺难为情。我移开目光,然后忍不住往后瞄了一眼。他们站得很近,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女孩正在拍打和拉扯老人的袖子,然后她拽着老人的胳膊,冲他耳语什么。
“不管怎么说,如果你问我的话,”母亲说,“这是整场画展里最非凡的作品。法布里蒂乌斯清晰呈现出他独立发现的某种特质,在他之前的画家对这种特质一无所知——伦勃朗也不例外。”
我听到女孩用轻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低声问道:“这只鸟只能那样过一辈子吗?”
我也在琢磨同一件事;这只鸟的脚爪上拴着可怕的链子;女孩的爷爷小声做了回答,不过我母亲(她似乎对两人的存在浑然不觉,尽管他们就在我们旁边)往后退了一步,说:“真是一幅神秘的画,这样朴素。又这样温柔——好像一直在邀请你走近观赏,你明白吗?前边那些画里有那么多死去的农夫,然后是这个充满生气的小家伙。”
我又朝女孩的方向偷偷瞥了一眼。她用一条腿站着,把屁股扭到一边。然后她突然转过身来,直视我的眼睛。我一时不知所措,心跳不已,移开了目光。
她叫什么名字?为什么这个时间她不在学校里?我一直尽量不露痕迹地探头张望,努力辨认装长笛的盒子上写的名字,但始终看不清记号笔又粗又尖的笔画,那些字不像手写的,更像是画上去的,宛如用喷漆画在地铁车厢里的涂鸦。那个姓氏很短,只有四五个字母,头一个字母看起来像是R,或者是P?
“当然,人总归是要死的,”母亲说,“可是看着原本可以保存下来的物品湮灭着实让人难过。纯粹是因为保管不善。毁于火灾或者战争。帕台农神庙居然充当过军火库。我觉得,我们从历史中拯救出来的任何东西都称得上是奇迹。”
那位祖父走到几幅画开外的地方;可那个女孩还在我们身后几步远的地方闲逛,她不停地回头瞅我和母亲。她的皮肤是漂亮的乳白色,手臂有如大理石雕刻。她看起来非常像运动员,不过她的皮肤太白,不可能是网球运动员;或许她练的是芭蕾、体操,甚至高台跳水,在幽暗的室内游泳池练习到很晚,那里充满回声和反光,铺着深色的瓷砖。胸部弯折,脚趾尖尖地扎进泳池底部,低沉的入水声:“啪”,闪闪发亮的黑色泳装,泛起的水泡,水线从她那矮小、紧绷的身板上缓缓流下。
我干吗对别人评头论足?用如此狂热的眼神打量陌生人,这样正常吗?恐怕不怎么正常。如果街头某个路人对我萌生这样的兴趣,我会疯掉。我之所以跟汤姆闯空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对陌生人感到着迷。我想知道他们吃什么食物,用什么样的餐盘,看什么电影,听什么音乐。我想看看他们的床下、神秘的抽屉、床头柜、外套衣兜里都有些什么。我在街上看到有意思的人,经常会琢磨好几天,想象他们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在地铁或横穿市区的公交上拿他们编故事。事隔这么多年,我依然记得那对身穿天主教学校校服的黑发小孩。他们是兄妹,我在中央车站看到他们的,当时他们拽着他们父亲西装外套的袖子,把他从一家脏兮兮的酒吧往外拖。我也没忘记那个身体虚弱的吉卜赛女孩,她坐着轮椅,待在卡莱尔酒店门前,冲着膝头的绒毛狗气喘吁吁地说意大利语。一个戴着墨镜、仪表醒目的人(她的父亲?保镖?)站在她的轮椅后面,似乎在用手机安排生意。这么多年来,我反复回想过这些陌生人,琢磨着他们究竟是什么人,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我知道,我回家以后也会这样琢磨这个女孩和她的爷爷。这个老爷子是个有钱人,从他的穿着能看出来。他们家就剩他们两个人了吗?他们是哪儿的人?或许他们来自某个古老、复杂的纽约大家族,家里有音乐家和学者,就是人们会在哥伦比亚大学或林肯中心日场演出附近看到的那种附庸风雅的曼哈顿西区大家族。从他那平凡、文质彬彬的外表来看,或许他根本不是女孩的爷爷。或许他是音乐老师,而女孩是他从某个小镇上发掘出来的长笛天才,他要带女孩去卡内基音乐厅演奏——
“西奥?”母亲突然说,“听到我的话了吗?”
我回过神来。我们来到最后一间展室。再前面就是展销商店了,店里摆着明信片、收银机、五光十色的艺术类图书。遗憾的是,母亲并没看得忘了时间。
“咱们应该看看雨是不是停了,”她说,“咱们还有一小会儿时间。”她看看手表,瞥了我身后的出口标志一眼。“不过我想,我要是还打算给玛蒂尔德买点儿什么,最好下楼看看。”
我注意到,母亲说话时那个女孩在打量着她。女孩那好奇的目光掠过母亲亮泽的黑色马尾辫、腰部系带的白色缎子风衣。我用那个女孩那种打量陌生人的目光打量着母亲,心中激动不已。她有没有看到母亲鼻尖上有个微小的隆起?那是母亲小时候从树上掉下来摔的。她有没有看出母亲眼里的浅蓝色虹膜四周的黑色晕环赋予了她些许野性,就像在平原上独自狩猎的某种目光坚定的野兽?
“你知道,”母亲扭头回望,“你要是不介意,我想在我们走之前再跑回去看一眼《解剖课》。我刚才没能凑到跟前仔细看,这次画展结束之前,我恐怕没机会再过来看了。”她快速走开,急促的脚步声响了起来。然后她瞥了我一眼,仿佛在说:你来吗?
我太意外,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呃,”我回过神来之后说,“我在商店等你。”
“好吧,”她说,“给我买两张明信片,好吗?我很快回来。”
她没等我答话就匆匆离开了。我的心怦怦直跳,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有这样的运气。我望着她穿着白色缎子风衣的身影快步离去。现在我有机会跟那个女孩搭讪了。可我能跟她说什么呢,我冥思苦想,我能说什么呢?我把双手揣进衣兜,做了一两次深呼吸,让自己平静下来——兴奋的情绪在我胃里嘶嘶作响——然后转过身来面对她。
可让我大为惊愕的是,她不见了。不过她并没有消失,我看到了她那头红发,她有些不情愿地(在我看来是这样)穿过展室。她爷爷挎着她的胳膊,十分热心地跟她耳语着什么,拽着她去看对面墙上的一幅画。
我真想杀了那老头。我紧张兮兮地瞅了瞅空无一人的门口,然后把双手揣进衣兜更深的地方,毫不避讳地穿过长长的画廊,我的脸颊发疼。时间过得飞快,母亲随时都会回来。我知道自己并没有勇气闯过去,当真跟她说些什么,但我起码可以抓住最后的机会,好好看看她。不久前,我跟母亲熬夜看《公民凯恩》时,有个想法让我大为着迷:你或许会注意到某个迷人的陌生人,然后毕生都对她念念不忘。或许有朝一日,我也会像电影里的老人一样,老态龙钟,靠在椅子上,带着一副缥缈的眼神说:“你要知道,那是六十年前的事,我再也没有见到那个红发女孩,可你知道吗?我没有一个月不惦念她。”
我走过大半条画廊时,发生了一桩怪事。博物馆的一名保安从前面的展销商店敞开的门口跑出来。他怀里抱着什么东西。
那个女孩也看见了。她那金棕色的眼睛对上了我的目光:眼里透出惊讶和不解。
突然又有一名保安冲出博物馆的商店。他高举着双臂,嘴里在大喊着什么。
好多人抬起了头。我身后有人用怪异而平板的腔调说:噢!刹那间,一阵震耳欲聋的巨大爆炸摇撼着这间展室。
那名老者表情一片茫然,步伐踉跄地倒向一边。我记得自己最后看到的东西:他伸出的胳膊,指节突出的手指大张着。几乎就在同一瞬间,一阵黑暗袭来,一股裹挟着残渣碎屑、轰然作响的热风猛地扑过来,把我甩到展室的另一侧。这就是我在陷入昏迷之前意识到的最后一件事。
我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我醒来时,感觉自己就像趴在沙坑里,趴在一片黑沉沉的操场上——四周是陌生的所在,一片荒凉的街区。一伙身材矮小的粗暴少年围在四周,踢我的肋骨和后脑勺。我的脖子扭了,呼吸困难,不过这还不是最糟的;我嘴里有沙子,我把沙子吸进了鼻孔。
那伙少年用我勉强能听到的声音咕哝:起来,混账。
瞧他,瞧他。
他不省人事了。
我翻过身来,用胳膊护住脑袋。这时,我带着一股不算真切的震惊,发现四周并没有人。
一时间,我因为太过惊愕整个人都怔住了,躺着一动不动。远处警铃大作,声音闷闷的。说来奇怪,我觉得自己仿佛躺在某个偏僻的地产项目宽大的院子里。
有人痛殴了我一顿:我浑身上下都疼,肋骨酸痛,脑袋就像被铅管敲过一样。我前后活动着下巴,把手揣进衣兜,看看有没有钱坐地铁。这时我突然意识到,我还不知道自己在哪儿呢。我僵硬地躺在那儿,越来越清醒地发觉,情况很不对劲。光线完全不对劲,空气也是:气味刺鼻,带有化工气息的烟雾烧灼着我的喉咙。我嘴里的口香糖沾着沙砾,脑袋疼得厉害。我翻过身,把口香糖吐出来。我眯着眼睛,透过层层烟雾,看到一片相当陌生的光景,我呆呆地看了一会儿。
我所在的地方是个破破烂烂的白色洞穴。天花板上垂挂着花饰和碎布条。地上散布着一堆堆月岩般的灰色物质,四周散落着玻璃和沙砾,还有仿佛飓风吹落的零散垃圾、砖块、碎渣和纸制品,纸制品上面蒙着薄薄的灰烬,就像第一场寒霜。上方高处,两盏灯的灯光透过尘埃照射过来,就像在雾中偏折的车灯灯光。一盏灯的灯光朝上翘,另一盏横着照向一侧,投下歪斜的阴影。
我的耳朵嗡嗡作响,身体也是一样,这种感觉让我大为不安:骨头、大脑、心脏,都像敲钟一样轰轰作响。远处隐约传来呆板而尖利的警报声,听起来既沉稳又冰冷。我甚至觉得这股噪音来自我的体内。冬日般的死寂令我倍感孤独。四面八方全乱了套。
我扶着一个不怎么直的物体的表面——沙砾像瀑布般簌簌洒落——站起身来,头部的痛楚让我瑟缩了一下。这地方歪歪扭扭的。一边,一层厚厚的烟尘纹丝不动地悬浮着。另一边,本应是屋顶或天花板的位置,有大片细碎的东西乱糟糟地垂挂着。
我的下巴疼;脸和膝盖划破了皮,嘴巴就像砂纸一样干涩。我眯起眼睛,环顾四周乱七八糟的景象。我看到了一只网球鞋;一堆堆不怎么结实的东西染上了黑色;一根弯曲的铝制拐杖。我摇摇晃晃,既气闷又头晕,不知道该往何处去,不知道该做什么。突然,我觉得自己听到了手机铃声。
我一时间有些拿不准是不是真听到了手机铃声;我仔细听了一会儿;铃声又响了起来,声音有些微弱和单调,还有点怪异。我在残骸里笨手笨脚地摸索着,把蒙上灰尘的儿童钱包和背包里的东西倒出来,摸到滚烫的东西和碎玻璃碴就赶紧缩手。不时被我踩碎的瓦砾,还有在我视野边缘一动不动的一团团柔软的东西,让我越来越忐忑不安。
我在确认过自己根本没有听到手机铃声之后,阵阵耳鸣还在戏弄着我,不过我还是没有放弃寻找。我就像机器人似的,不假思索地摸来摸去。我从钢笔、手袋、钱包、破碎的眼镜、酒店房卡、小化妆盒、喷雾型香水和处方药(罗伊特曼,安德烈娅,阿普唑仑片,零点二五毫克)里,找出一支挂在钥匙环上的小手电筒和一部坏掉的手机(电量还有一半,没有信号),我把手机丢进我从某个女士提包里找到的可折叠尼龙购物袋里。
我喘息着,石灰粉尘令我有些透不过气,我的脑袋痛得厉害,我几乎看不见东西。我想坐下,但没有可坐的地方。
这时我看到一瓶水。我赶紧往回看去,扫视着混乱不堪的现场,终于再次看到了它,它就在大约十五英尺开外,半边瓶身掩埋在一堆垃圾里,只露出少许包装标签,是那种我熟悉的蓝色。
我就像在雪中行走一般,拖着麻木而沉重的躯体,在成堆的瓦砾和垃圾中间慢吞吞地迂回前进,被我踩裂的瓦砾和垃圾发出冰川开裂般的尖锐声响。不过我没走出多远,眼角余光就瞥见地上有动静,在白茫茫一片、完全静止的背景下,那个东西看上去格外显眼。
我停下脚步,朝那边颇为吃力地挪了几步。是个男人,仰面平躺着,从头到脚落满白色尘土。撒满灰尘的废墟掩盖了他的身形,又过了片刻,我才看清他的轮廓:这个雪白底色上的雪白身形,就像一尊被人从基座上推倒在地的雕像,竭力想要坐起身来。我走到近前,发现他年老体衰,弓腰驼背,他的头发(他原先有头发的)已经被炸没了,他的侧脸上挂着难看的烫疤,一只耳朵上面的部位变成了又黏又黑的可怕一团。
我来到近前,这时他以出乎我意料的速度猛地伸出落满白灰的胳膊,一把抓住我的手。我惊慌后退,可他抓得更紧了,还连连咳嗽起来,咳嗽里带着病恹恹的湿意。
这是什么地方?他好像在说。什么地方?他想抬起头来看看我,但他的脑袋沉甸甸地挂在脖子上,下巴耷拉在胸前,所以他只能扬起眉毛,像兀鹫那样眯缝着眼睛看我。不过他已经毁容的面孔上的双眼,透出睿智和绝望。
——哦,上帝啊,我说,我正要俯身帮他。慢着,慢着——我停下动作,不知所措。他的下半身弯拧着,就像一堆丢在地上的脏衣服。
他用双臂搂着自己的身体,看起来颇为坚毅地翕动着嘴唇,竭力想要抬起身体。他身上散发着烧焦的头发和羊毛料子的臭味。只是他的下半身跟上半身似乎失去了联系,他咳嗽着,惨兮兮地重新倒回去。
我环顾四周,想弄清自己所处的方位,上面传来的爆裂声令我快要发疯了,我弄不清此刻是什么时间,甚至弄不清眼下是白天还是黑夜。这片地方的恢宏和破败令我迷惑不解——这里的顶层显得高大宏伟,不同寻常,散布着浓淡不一的烟尘,原本应该是天花板(或天空)的地方,像帐篷似的鼓了起来,看上去乱糟糟的。不过虽说我弄不清自己身在何处,弄不清事情的前因后果,但这片废墟满像是被人遗忘的地方,刺目的应急灯透出一种电影里的氛围。我在网上看过一部短片,那部短片拍的就是沙漠里一家旅馆被爆破的经过,那些蜂巢状的房间在倒塌的瞬间,就是被锁定在这种耀眼的强光里。
这时我想起了那瓶水。我后退几步,环顾四周,终于看到那一抹蒙尘的蓝色,心脏猛地一跳。
——瞧,我说(缓缓退开),我只是要——
那个老人望着我的眼神既充满希望,又充满失望。他就像一只饿得走不动路的狗。
——不——等一下。我会回来的。
我像醉汉一般,从垃圾堆里步履蹒跚地走过。我颇为吃力地迂回前进,把腿抬得老高,踩着各种东西,行走在砖头、水泥、鞋子、手袋中间。有好多烧黑的碎块,我不愿细瞧。
瓶里的水还剩四分之三,摸上去烫手。不过我咽下第一口时,喉咙就不由自主地连连吞咽起来。我一口气喝了半瓶——有股塑料味,像洗碗机里的水一样温——才回过神来,强迫自己盖上瓶盖,把水放进包里,拿回去给那个人。
我在他身边跪了下来。石块硌疼了我的膝盖。他簌簌发抖,呼吸粗重、深浅不一。他的目光没有望向我的眼睛,而是迷失在上方,怔怔地瞧着我看不到的某样东西。
我正要把水摸出来,他的手伸向我的脸。他用瘦骨嶙峋、衰老而干瘪的手指,把我的头发从眼前小心翼翼地拨开,从我的眉毛上拔下一颗碎玻璃碴,然后拍了拍我的脑袋。
“没事,没事。”他的声音十分微弱、沙哑、友善,还带出一阵阵从肺里传出的可怕哨音。在我将来始终无法忘怀的这个奇妙的时刻,我们久久凝视着对方,就像两头动物在黄昏时分相遇。他的眼里仿佛冒出了令人愉悦的精光,我看清了他的真实面貌。我相信他也看清了我的真实面貌。有那么一瞬间,我们仿佛被电线连接在一起,身上发出嗡嗡的响声,就像同一套电路上的两台引擎。
然后他又软嗒嗒地倒下去,我还以为他死了。“来,”我说道,有些笨拙地把手伸到他的肩膀下面,“很好。”我尽力扶起他的脑袋,帮他喝下瓶里的水。他只能喝进去一点,大部分都流到了下巴上。
我有些力不从心。他又倒了回去。
“皮帕。”他口齿不清地说。
我俯视着他烫伤、通红的脸庞,他那双明澈而无神的眼睛里我有种熟悉的东西,让我感到不安。我见过他。我也见过他说的这个叫皮帕的女孩,一幅犹如快照的画面掠过我的脑海,像秋叶般明晰:棕黄色的眉毛,蜜棕色的眼睛。从这个老人的脸上能看出女孩的面容。她去哪儿了?
他想说点什么。皲裂的嘴唇翕动着。他想知道皮帕去哪儿了。
他呼呼直喘。“别动,”我不安地说,“尽量躺着别动。”
“她应该坐火车,那样更快。除非他们开车送她过去。”
“别担心,”我说,把身体俯得更低。我并不担心。很快就会有人来找我们,我能肯定。“我会留在这里等他们过来。”
“你可真好。”他的手(那份触感就像摸到了又凉又干的粉末)紧紧攥住我的手。“你变回小男孩的样子以后,我还一直没见过你呢。咱们上次交谈时,你还是个大人。”
我有些困惑地顿了顿,然后说:“我是西奥。”
“当然,”他的目光就像他手上的力道一样,既沉稳又和善,“我能肯定,你做了最好的选择。你不觉得,莫扎特比格鲁克9优美得多吗?”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对你们俩来说,这没什么难的。试演的时候,那些人对你们这些孩子可严了——”一阵咳嗽。他嘴上沾着浓稠殷红的血。“不会给你们再来一次的机会。”
“听着——”他把我当成另外一个人了,这让我感觉很不对劲。
“哦,不过你们演奏得真美,亲爱的,你们俩。G大调。那旋律一直在我心里回荡着。轻轻地回旋、萦绕——”
他哼出几个不成调子的音符。是一首歌。
“我肯定跟你讲过我当年是怎么在那个美国老太太家学钢琴的吧?那儿的棕榈树上有只绿色的蜥蜴,就像水果糖一样碧绿,我就爱盯着它看……窗台上的遮雨板……花园里挂着小彩灯……圣人像……二十分钟的路,感觉就像好几英里那么长……”
他迷糊了一会儿。我能感觉到,他的神智缓缓离我远去,就像掉进小河的落叶,漂到了视野之外。然后,这枚叶子又被河水带回来,他清醒过来。
“对了!你现在多大了?”
“十三岁。”
“在法国公立中学念书?”
“不,我的学校在西区。”
“我觉得,都一样。那些法语课!那些生词,太多了,孩子们怎么学得会。名词与代词,种属和语群。就像捉昆虫一样。”
“什么?”
“格罗皮食品超市的人总说法语。还记得格罗皮吗?记得那儿的条纹伞和开心果冰淇淋吗?”
条纹伞。我头痛得无法思考。我无意间瞥见他头上长长的伤疤,上面凝结着血块,黑乎乎的,就像被斧头劈过。我越来越觉得,四周有些可怕的人形深陷在废墟里,那些黑乎乎的形体模糊不清,从四周默默逼近,到处都黑魆魆的,那些人形就像布偶一般,不过这种黑暗可以让人躺在上面漂走,它叫人昏昏欲睡,泛着泡沫,翻腾着,消失在冰冷黑暗的海面上。
突然,出了什么事。他醒了过来,摇晃着我的身体,用双手拍打着我。他有事。他呼哧呼哧地呼吸着,颇为吃力。
“怎么啦?”我说,甩了甩头,让自己清醒过来。他惶惶不安地喘着粗气,拽着我的胳膊。我惊恐地坐了起来,环顾四周,想看清有什么新的危险正在逼近:电线脱落、起火,或者房顶要塌。
他抓住我的手,牢牢攥着。“别丢在那儿。”他吃力地说。
“什么?”
“别把它丢下。别。”他望着我身后,想指着什么东西,“把它从那儿带走。”
——拜托,躺下吧。
“不!绝不能让他们看到。”他像发狂一般,抓着我的胳膊,想要坐起身来,“他们偷走了地毯,他们会把它拿到海关的货棚——”
我看到他正指着一块蒙着灰尘的长方形木板,光线太暗,四周还有那么多垃圾,根本看不清那是什么,木板的尺寸比我家的笔记本电脑还小。
“那个吗?”我说着,仔细望去。木板上沾着一滴滴蜡,还粘着一团形状不规则的标签。“你要那个?”
“求你了。”他两眼紧闭,咳得厉害,因为难受,几乎说不出话来。
我走过去,抓着木板的边,把它提了起来。这么小的东西,分量居然沉得惊人。边框碎了,角上有根长长的木刺。
我用袖子抹了抹蒙尘的表面。白色的灰尘下面,那只黄色的小鸟依稀可辨。《解剖课》也收录在那本书里,不过它把我吓得要死。
嗯,我懒洋洋地答应着,转过身来,把画拿给她看,这时我才发现她不在。
或者说——她既在这儿,又不在这儿。她有一部分在这儿,只是眼睛看不到这部分而已。看不到的部分才是最重要的。我原先一直不明白这个道理。不过我想把这些话一股脑大声说出口时,猛然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是错的:这两部分不能彼此分离,必须合在一起才行。
我用胳膊擦了擦额头,眨巴着眼睛,想把沙砾从眼里挤出来。我像拎着过于沉重的东西似的,竭力将思绪转向应有的方向:母亲去哪儿了?方才,我们还三个人在一起来着,其中一个——我很肯定——就是母亲。可现在,这里只有我们俩。
在我身后的老人又咳嗽和颤抖起来,他的神态中有种无法克制的急切,他想要说点什么。我回到原地,想把那幅画递给他。“给,”我说,然后我望着母亲似乎待过的地方说,“我很快就回来。”
可他要的并不是这幅画。他焦急地把画推给我,含糊不清地说着什么。他的脑袋右侧糊满鲜血,我几乎看不到他的耳朵。
“什么?”我说,心里还在记挂着母亲——她去哪儿了?“你说什么?”
“把它带走。”
“瞧,我会回来的。我得去——”我有些无法启齿,我母亲让我赶紧回家,我应该回家见她,她这样吩咐过,说得很清楚。
“把它带走!”他把画按在我胸前,“走吧!”他试着坐起身体。他的目光明亮而狂乱,他的激动不安让我觉得害怕。“他们取走了所有的灯泡,他们摧毁了街上一半的房子——”
一滴血流到他的下巴上。
“拜托了,”我说,手足无措,不敢碰他,“拜托,你躺下吧——”
他摇摇头,想说些什么,却力不从心地咳嗽起来,那声音透着湿意,我听了难受。他擦了擦嘴,一抹殷红的鲜血留在他的手背上。
“会来人的。”我并不怎么相信这句话,可我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
他直勾勾地望着我的脸,寻觅着理解的痕迹,见我并不明白他的意思,又挣扎着要坐起来。
“起火了,”他说话时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马阿迪区10的那栋别墅。所有的东西都毁了。”
他又咳嗽起来,鼻孔冒出泛红的血泡。我身处不真实的场景,置身于石堆和破碎的巨型石料中间,有种做梦般的感觉,就好像没能完成他的嘱托。我因为笨拙和无知,搞砸了童话故事里一桩生死攸关的任务。尽管在碎石瓦砾中间看不到一丝明火,我还是爬过去,把那幅画塞进尼龙购物袋,免得再让他看到,那幅画叫他心烦得厉害。
“别担心,”我说,“我——”
他平静下来,把一只手放在我的手腕上,目光坚定而明晰,我的脑海里萌生出一个荒唐的念头:我做了我应该做的事。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正要享受这个想法带来的慰藉,他捏了捏我的手,让我放心,就好像我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似的。我们会离开这里的,他说。
“我知道。”
“把它包在报纸里,塞到行李箱最底下,亲爱的。把别的古董也带上。”
我见他平静下来,感到如释重负,头痛令我精疲力竭,跟母亲有关的各种记忆渐渐淡去,变得影影绰绰,就像飞蛾忽闪的翅膀。我在他身边躺下来,闭上眼睛,感到莫名的舒适和安全。我心不在焉,迷离恍惚。他轻声细气地嘟哝着:外国人的名字,算术和数字,少许法语词,不过还是英语居多。有人要来看家具。阿卜杜因为丢石头惹出了乱子。不知怎的,我都能听懂,我仿佛看到了那个种着棕榈树的花园、钢琴、树干上的绿蜥蜴,就像浏览相册一般。
你自己走,能平安到家吗,亲爱的?我记得他问了这么一句。
“当然。”我躺在他身边的地上,脑袋跟他佝偻、衰老的胸骨平齐,所以我能听到他一呼一吸的声音。“我每天都自己坐地铁。”
“你刚才说,你现在住在哪儿来着?”他把手轻轻放在我的头上,就像在爱抚一条招人喜欢的狗。
“东五十七街。”
“哦,对!靠近‘金牛犊’?”
“嗯,离那儿还有几个街区。”“金牛犊”是一家餐厅,我们还有钱的时候,母亲喜欢去那儿。我第一次吃蜗牛就是在那儿,我还从母亲的酒杯里第一次品尝了白兰地。
“你是说,靠近公园?”
“不,离河更近。”
“是挺近,亲爱的。蛋白甜饼和鱼子酱。当初,我第一次看到这座城市就爱上了它!不过,它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不是吗?我真怀念它从前的样子,你没有这样的感觉吗?那阳台,那……”
“花园。”我扭过头来望着他。那里的花香和琴声。我思绪混乱,把他当成了一位我记不起来的亲朋好友,母亲的某个许久不曾来往的亲戚……
“哦,你母亲!那个可爱的人!我永远也忘不了她第一次来演奏的时候。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小姑娘。”
他怎么知道我想到了她?我正要问他,结果他睡着了。他双眼紧闭,呼吸急促而嘶哑,就像在奔逃。
我渐渐意识迷糊,耳朵嗡嗡作响,嘴里有种空洞的嗞嗞声和金属的味道,就像在牙医诊所似的。我大概是昏了过去,要不是他使劲摇晃我的身体,我恐怕会一直昏迷下去,结果我猛地惊醒过来。他对着自己的食指嘀嘀咕咕,从食指上往下拉扯着什么。他摘下自己的戒指,是一枚沉甸甸的金戒指,上面有颗精雕细琢的宝石;他想把戒指给我。
“嘿,我不要,”我说着,躲开了,“干吗给我这个?”
可他把戒指摁进我手里。他的呼吸透出咯咯的声音,不怎么中听。“霍巴特与布莱克威尔,”他说,听声音,他好像快要被自己体内的液体淹死了,“按绿色的门铃。”
“绿色的门铃。”我有些迟疑地重复道。
他前后晃悠着脑袋,身体东倒西歪,嘴唇颤抖着。他涣散的目光从我身上掠过时似乎并未看到我,他的眼神令我不寒而栗。
“叫霍比从店里滚出去。”他粗声粗气地说。
我难以置信地望着鲜血从他的嘴角缓缓流下。他猛力拉扯着领带,把领带弄松。“来。”我说道,伸出手想帮忙,可他把我的手拍到一边。
“他必须关上收银机,滚出去!”他用刺耳的声音说,“他父亲派人来揍他了——”
他两眼上翻,眼皮发颤。然后他倒在地上,平躺着,垮掉了似的,仿佛呼吸不到一丝空气。他这副样子保持了三四十秒,他看上去就像一堆旧衣服,可紧接着他的胸膛鼓了起来,发出拉动风箱般的挫擦声,声音十分刺耳,我不由缩了缩身体。他猛地咳出一大口血,喷了我一身。他竭尽全力,用双肘撑起身体——有四十秒左右的时间,他像狗一样呼呼直喘,胸膛激烈地起伏,他怔怔地瞅着我看不到的某个东西,还一直抓着我的手,仿佛他只要抓得够紧,就会安然无恙。
“你还好吗?”我惊慌失措地说,快要哭出来了,“你能听到我讲话吗?”
他的身体翻来覆去地扭动着——活像离开水的鱼。我尽量扶起他的头,但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生怕伤到他。与此同时,他一直攥着我的手,仿佛他正悬在一座楼外面,眼看便要坠落下去。每一下呼吸都伴着清晰可辨的咕噜声,就像一块沉重的石头被拼命举起,却又一次次地掉落在地。有那么一刻,他直勾勾地望着我,鲜血涌到嘴里。他好像想说话,但那些话变成鲜血,流到他的下巴上。
后来——我感到如释重负——他平静下来,安静多了。他松开我的手,那份握力仿佛熔化了,他的身体好像在下沉,在旋转,在水面上漂浮着,越漂越远。好些了吗?我问。然后——
我小心翼翼地往他嘴上滴了一点水——他的嘴唇动了动,我看见他的嘴唇动了。然后我像故事里的侍童那样跪下来,用他衣兜里的佩斯利花呢手帕,擦去他脸上的些许血迹。他的身体一点点陷入沉寂,我站起身来,紧盯着他伤痕累累的脸。
哈啰?我说。
他一边的眼皮半睁半闭,看上去像纸一般,蓝色的经脉清晰可见,他的眼皮抽动了一下。
“你要是能听到我的话,就捏捏我的手。”
但他的手软嗒嗒的,搁在我的手里。我坐在那儿,望着他,不知所措。我应该走了,时候不早了——母亲之前把话说得一清二楚——可我找不到出去的路。实际上,光是想象一下自己不再待在这里,而是去了别的什么地方,都怪不容易的。很难想象在这个世界之外还有别的世界。我觉得自己仿佛从未经历过跟眼下的景况不同的生活。
“你能听到我的话吗?”我最后一次问他。我弯下腰,把耳朵凑到他血迹斑斑的嘴巴旁边,但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说不定他只是在休息,我不想打扰他,便悄悄站起来。我浑身上下都疼。有那么一会儿,我站在那儿,低头望着他,在校服夹克上擦了擦手——他的血沾了我一身,把我的双手弄得黏糊糊的。然后我望着像月球表面一般荒凉的瓦砾堆,试图弄清自己所处的方位,不知道从哪里离开为好。
我有些费力地朝这片场地中央,或者像是场地中央的地方走去。这时我看到,在垂挂下来的碎石瓦砾后面,隐隐有一扇门的轮廓,于是我转身朝这扇门走去。没错,门框塌了,地上堆着一堆砖块,几乎跟我一样高,只留下一个烟尘滚滚的空洞,顶部很宽,几乎可以让一辆车开过去。我吃力地攀爬上去,翻过和绕过大坨的水泥块儿。不过我没走多远就意识到,我还是得从另一边走。微弱的火苗在原先的展销商店远处的墙壁底端蔓延,在暗处迸溅出火花,有些火苗所在的位置,比原先的地面还要低得多。
我不喜欢另一扇门的样子(泡沫砖上沾有红色的痕迹;一个男人的鞋尖从一堆瓦砾中伸出来),不过挡在门前的那些东西,大多不怎么结实。我跌跌撞撞地走回去,低下身子,从在天花板上洒落火星的电线底下钻过去。我把背包举过肩膀,深吸一口气,冲进那片废墟。
一时间,飞扬的尘土和一股浓烈的化学气味险些令我窒息。我一边咳嗽着,一边暗自祈求,别再有通电的电线掉下来。我在黑暗中拍打着、摸索着,各种碎屑稀里哗啦地往我眼上洒落下来:沙砾、灰泥渣、布条,还有些天知道是什么的大块的玩意儿。
这座建筑使用的建材,有些是轻质的,有些就不那么轻了。我越往前走,里面就越黑,越热。我的去路时常变窄,或者被意外截断,人群的喧嚣在我的耳畔回荡着,我弄不清这阵声音是从哪儿传来的。我不得不钻来钻去,时走时爬。我主要是凭借触觉而非视力行动,不过还是在废墟里发现了不少尸体。他们从我的身子底下传来一股令人不安的柔和压力。不只如此,那股气味更是糟糕:烧煳的布料味、烧焦的头发和肉味,还有浓烈的鲜血味,还有铜、锡和盐的气味。
我的双手和膝盖都划破了。我从一些东西底下钻过去,从另一些东西旁边绕过去,摸索着往前走。有个长长的东西挨着我的屁股,好像车床或者梁木。最后我发现自己被一大片硬邦邦的东西挡住了去路,摸起来像是一堵墙。我费力地转过身——那地方很窄——把手伸进包里,掏手电筒。
我想找那个钥匙环手电筒——它在包的最里面,在那幅画底下——结果摸到了手机。我把手机按亮,结果手一抖,没拿住,因为借着那团光亮,我看到两个水泥块中间伸出一只手来。我当时吓得不轻,但记得自己还是大为庆幸,幸好只是一只手,不过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些手指肉鼓鼓、黑乎乎的样子。如今,遇到街上的乞丐朝我伸出这样一只浮肿、指甲里嵌着黑色泥垢的手,我有时还会骇然后退。
手电筒在包里,不过我宁愿用手机。手机在我身边的这片空间里散发出微弱的光亮,刚缓过神来,正要弯腰把手机捡起来,手机屏幕一下子变暗了。黑暗中,一片淡绿色的耀斑悬浮在我的眼前。我跪下来,在黑暗中匍匐着,在石头和玻璃中间摸来摸去,决心一定要找到它。
我觉得自己知道它在哪儿,或者它方才大约在什么位置,结果找了好久才找到。我要放弃又懒得再次起身时,发现自己钻进了一处低矮的地方,直不起腰来,头顶上方只有三寸的空间,上方的表面硬邦邦的。我无法转身,也无法后退,只好向前爬去,但愿前面畅通无阻。很快,我发现自己在一点点地往前挪,身上疼痛不已,心里充满崩溃、绝望的感觉,我的脑袋明显地偏向一边。
我四岁时住在第七大道上的那座老公寓里,有一次,我的身子被一张墨菲床11给卡住了,听起来像是搞笑的窘境,其实倒也没那么滑稽。我觉得,要是我们那时候的管家阿拉梅达没有听到我窒闷的哭喊声,把我拖出来,我恐怕已经窒息身亡。在这片气闷的地方挪动身体,跟那次多少有点相似,只不过还要糟:这里有玻璃、滚烫的金属、衣服烧焦的恶臭,偶尔还有个软乎乎的东西压在我身上,我对这种东西不愿多想。沉甸甸的碎石瓦砾从上方噼里啪啦地落下来,砸在我的身上。我的喉咙灌满烟尘,咳嗽得厉害,我意识到自己能隐约看到四周那些残破的砖头粗糙的表面时,不由大吃一惊。光线——能想象得到的最微弱的光线——从左面六英寸高的地方颇为隐蔽地透射进来。
我伏低身子,看到了远处画廊那幽暗的大理石地面。一堆散乱的东西随意摊放在地上,看上去像是救援设施(绳索、斧头、撬棍、一只氧气瓶,上面写有“纽约消防署”字样)。
“有人吗?”我喊道。我没有等待回音,而是扭动着身子,用最快的速度穿过那个窟窿。
那个窟窿很窄,要是我再大几岁,或者再重几磅,恐怕就过不去了。我钻到一半时,背包被什么东西给别住了。有那么一瞬间,我冒出挣脱背包的念头,就像蜥蜴断尾一样,不管那幅油画了,不过我最后还是奋力一挣,背包终于出来了,带出稀里哗啦的一股灰泥碎渣。头顶上方是一根类似大梁的东西,它好像支撑着好多沉重的建筑材料。我扭动着身子,从它下面穿过时,恐惧让我感到阵阵晕眩,我生怕它滑落下来,把我的身子砸成两段。然后我看到,已经有人拿千斤顶把它固定住了。
我钻出去之后,站起身来,浑身是汗,头晕目眩,如释重负。“有人吗?”我又喊了一声,心里不由纳闷,为什么附近摆着这么多器械,却看不到一个消防员?画廊里灯光昏暗,不过多数的灯还没坏,薄纱般的层层烟尘向高处飞扬着,变得越来越浓,不过你从那些灯和监控摄像头的样子可以看出,先前曾有一股巨大的力量掠过这个房间,它们全都偏离了原来的方向,直冲着天花板。我很高兴自己又回到开阔的地方。又过了一会儿,我才意识到,满屋子的人,只有我一个人站着,未免有些古怪。别人全都躺在地上,唯独我是例外。
地上起码躺着十来个人——他们并非全都安然无恙。他们看起来像是从很高的地方掉下来的。有三四具尸体穿着残破的消防员制服,伸着腿。其他人颇为显眼地倒在空旷的地方,身子四仰八叉,四周是爆炸的痕迹。那些迸溅的痕迹透出一股爆裂劲儿,就像打了个大喷嚏,把鲜血喷了出去,有种静中有动、歇斯底里之态。我记得格外清楚,有个中年女士穿着一条溅满血迹的短衫,上面印有复活节彩蛋图案,这件短衫像是她从博物馆的礼品商店里买的。她的双眼——画着黑色的眼线——茫然无神地盯着天花板。她的古铜肤色显然是人为炮制的,因为泛着健康的杏黄色光彩,尽管她已经没有了脑壳。
模糊不清的油画,幽暗的镀金画框。我迈着小碎步,走到展室中央,身子有点摇晃。我听到自己的呼吸声透出一种奇特的空洞感,一种噩梦般的轻飘感。我并不想看,可我非看不可。一个可怜的小个子亚洲人,身穿棕褐色的风衣,蜷缩在血泊之中。一名警卫(制服是他身上最容易辨认的物件,他的脸已经被烧得变了形)一只胳膊别在身后,少了一条腿,原本是腿的地方喷溅出大量鲜血。
不过最主要也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些躺着的人全都不是她。我逼着自己把他们一一看了个遍,不过我没法硬逼着自己去看他们的脸。我熟悉母亲的脚、她身上的衣服、黑白两色的鞋。我确定她不在这儿之后,又待了好长时间。我站在他们中间,把头深埋在胸前,就像生了病、不愿睁眼的鸽子。
前面那条画廊里也有一些死者。三名死者。穿着亚吉尔花纹背心的胖男人,皮肤溃烂的老妇人,一个像是小白鸭的小姑娘太阳穴那儿磨破了皮,红红的,不过别的部位完好无损。不过再没有别人了。我穿过几条画廊,地上散落着救生器材。地上留有血迹,但看不到一具尸体。我走到她待过的那条看似遥远的画廊(挂着《解剖课》的那条)时,双眼紧闭,竭力许愿——画面上还是只有同样的担架和解剖器材。我从旁边走过时,在让我莫名想要放声尖叫的寂静中,画面上还是只有两名观众,还是那两个面带迷惑的荷兰人,他们先前还在墙上盯着母亲和我。此刻他们仿佛在说:你在这儿做什么呢?
一阵爆裂声。我记不清是怎么回事了。我来到另一个地方,奔跑着穿过一间间展室,展室空无一人,只有大片的烟雾将这里的富丽堂皇变得虚无缥缈。先前我觉得画廊都是笔直延伸的,彼此错落相连,但乱中有序,所有分叉都通向那家礼品商店。不过这次快速折返时,我才发现这条路根本不是直的。我一次又一次地转到白墙跟前,拐进哪里都不通的房间。那些门和入口并不在我意料之中的位置,一块块独立的柱基会突然闪现在我面前。我在转过一个拐角时跑得太急,差点迎头撞上弗兰斯·哈尔斯笔下的一伙卫兵:这些身材高大、面色红润的粗汉,因为喝了太多啤酒,搞得双眼通红,活像出席化装舞会的纽约警察。他们用严厉而滑稽的眼神,冷冷地俯视着我。我回过神来,后退几步,重新奔跑起来。
哪怕是在天气晴朗的日子,我有时也会在博物馆里迷失方向(在陈列大洋洲艺术品、图腾和独木舟的画廊里,漫无目的地游荡时),有时,我只好拜托警卫指明离开的方向。这些画廊经常重新布置,很容易让人晕头转向。我在半明半暗的阴森光线中,跑过一条条空荡荡的过道,心里的惧意越来越浓。我自以为能找到去大楼梯那边的路,可没过多久,我跑出特殊展品区的画廊,发现眼前的光景十分陌生。我晕乎乎地又跑了一两分钟,跑过我再也吃不准的一些拐角,才发现自己彻底迷了路。不知怎么搞的,我径直穿过意大利杰作区(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一脸惊讶的圣徒、巨蛇,还有严阵以待的天使们),最后竟然来到十八世纪的英国作品区,以前我没怎么来过这边,对这里的情况一无所知。一根根优雅的长线条从我面前延伸开去,迷宫般的走廊,我感觉自己就像身处闹鬼的宅邸:头戴假发的贵族、庚斯博罗12笔下的冷美人居高临下,向身陷困境的我投来鄙薄的目光。一处处富丽堂皇的景象令我抓狂,因为它们看上去并不通向大楼梯或大走廊,仅仅通向跟它们外表并无差别、同样富丽堂皇的其他画廊。我快要哭出来时,突然看到画廊的墙上有扇不起眼的门。
你得看两遍才会发现这扇门。它被漆成跟画廊的墙壁完全一样的颜色,看上去是那种长期锁住、不会打开的门。它之所以能引起我的注意,是因为它并未关严——门的左侧跟墙面高度不一,不知道是因为没有锁好,还是断电让门禁失灵了。不过,要打开这扇门也绝非易事——门很沉,是钢做的。我使出浑身的力气。突然,伴着一声排气的声音,它一下子变得灵巧地活动起来,我险些扑了个空。
我挤进门里,发现面前是黑黝黝的办公区。这儿的天花板低矮得多,应急灯比主画廊里的暗。又过了一会儿,我的眼睛才适应这里。
这条走廊似乎有好几英里长。我胆战心惊,悄悄向前走去,向碰巧门没关严的一间间办公室里窥探。卡梅隆·盖斯勒,登记员。藤田宫子,助理登记员。抽屉敞开着,椅子被推到远离书桌的地方。在一间办公室门口,一只高跟鞋侧歪着,倒在地上。
那股遗弃之地的气氛,诡异得难以言表。我好像听到远处传来警笛声,甚至还有步话机和犬吠声,不过爆炸让我耳鸣得厉害,我还以为是自己幻听。我没看到一名消防员、警察或警卫,也没看到一个活人,我越来越心慌。
员工办公区还不算太黑,用不着取出钥匙环手电筒照明,但也不够亮,我很难看清四周的景象。我现在是在办理登记和存放展品的区域。一间间办公室里壁立着整排整排的文件柜,从地面一直堆到天花板,金属架上摆着好多塑料邮件箱和纸箱。这条狭窄的走廊让我有种焦躁不安和走投无路的感觉,我脚步的回声极响,有那么一两次,我停住脚步,转过身去,看看是不是有人一路追了过来。
“有人吗?”我试探地问道。我从那些房间门前经过时,都会朝里面瞄上两眼。有些办公室布置得既新潮又宽敞,还有一些则又脏又乱,胡乱堆放着书报。
弗洛朗·克劳纳,乐器部。莫里斯·乌拉比—鲁塞尔,伊斯兰艺术部。维多利亚·加贝蒂,纺织品部。我从一间洞窟般的黑屋门前走过,里面放着一张长长的工作台,台面上摆着花色混搭的小片布料,好似一张拼图板。屋子后面堆放着不少旋转式衣架,上面挂着很多塑料成衣袋,跟本德尔13或伯格多夫14商场里运货电梯旁边的那些衣架很像。
我来到丁字路口,左看右看,不知道该走哪边好。我闻到了地板蜡、松节油和化工原料的气味,还有一股浓烟味。三面都是一眼望不到尽头的一间间办公室和工作间,合在一起,组成一片内敛的几何状网络。看上去一成不变,毫无特色可言。左侧,天花板上的一个固定装置闪烁着灯光。灯泡嗡嗡响了几声,便顿住了,发出一阵嗞啦嗞啦的静电噪音。借着明灭不定的灯光,我看到走廊前面有台喷泉式饮水器。
我冲了过去,因为跑得太快,险些失足滑倒。我把嘴抵在龙头上痛饮。我喝了那么多凉水,一侧太阳穴像扎进了钉子似的疼起来。我打着嗝,洗掉手上的血迹,把水扑在酸痛的双眼上。小得不可察觉的玻璃碴像冰针一样,叮叮当当地落进饮水器的钢钵里。
我把身子靠在墙上。头顶的荧光灯嗞嗞作响,闪烁不定,让我心神不宁。我好不容易才重新打起精神,继续往前走。灯光闪闪烁烁,我的脚步也有些摇摇晃晃。这边的陈设物品工业化特征非常明显,木质运货托台,平板手推车,将装箱物品来回搬运存放。我走过另一个岔口,它连着一条幽暗、整洁的走廊,前端渐渐没入黑暗之中,我正要越过它继续前行时,看到那条走廊尽头有一团红色的灯光,显示着“出口”字样。
我脚下一绊,扑倒在地。我又站起身来,一边打着嗝一边沿着那条看似没有尽头的走廊跑起来。走廊尽头有扇门,门上有道金属门闩,很像我们学校的安全门。
伴着刺耳的声响,我推开门,冲进黑乎乎的楼梯间,十二级台阶,转角平台,再下十二极台阶就到底了。我的指尖在金属扶手上掠过,脚步咚咚作响,回音很重,听起来就像有十来个人在跟我一起奔跑。楼梯间底端连着一段外观单调的灰色走廊,尽头是另一扇别着门闩的门。我扑上去,用双手把门推开——大雨和震耳欲聋的警笛声像耳光一样,扑面袭来。
我想我当时放声尖叫了,能来到外面,我实在太高兴了,不过四周嘈杂一片,没有谁能听到我的声音。我的叫声毕竟比不过雷雨期间拉瓜迪亚机场停机坪上的喷气式飞机引擎的轰响。听上去,好像纽约市的五大行政区,还有新泽西州的每辆救火车、警车、救护车,还有应急车辆,都在第五大道上高声鸣笛一般。那是一种欢腾到近乎癫狂的喧嚣,就像把新年、圣诞和国庆的焰火都合在了一起。
从里面出来,穿过夹在装货平台和停车场中间的一扇无人值守的边门,就来到了中央公园。远处泛着灰绿色,条条小径空无一人。树冠在风雨中颠簸摇荡,掀起阵阵白色的水花。远处,第五大道被封锁了,大雨一阵阵地掠过街面。从我站的地方,透过倾盆大雨,只能看到颇为耀眼的大片辐射光:起重机和重型设备,一些警察把人群往后推,红灯,黄蓝两色的闪灯。在毫无规律可言的混乱中,一阵阵闪光颤动着,旋绕着,闪烁着。
我扬起胳膊肘,抹去脸上的雨水,跑过空空荡荡的公园。雨水流进我的眼睛,从我的额头滴落下来。雨水把街头的灯光融化成一团在远方悸动着的模糊光晕。
纽约警署、纽约消防署的厢式面包车停在那儿,挡风玻璃上的雨刷摇来摇去:警犬小队、救援小队、纽约市危险物质处理分队。一件件黑雨衣在风中飘拂。公园出口处,矿工门15那里,拉起一条保护犯罪现场的黄色带子。我毫不犹豫地掀起它,从底下钻过去,跑进人群之中。
在一片混乱中,没有什么人注意到我。有那么一阵子,我在街头徒劳地来回奔走着,雨水倾泻在我的脸上。举目四望,尽是像我一样仓皇失措的人匆匆跑过。四周是盲目涌动的人潮:警察、消防员、戴硬帽子的人,一个胳膊肘打着吊带的老人。一名心烦意乱的警察,把一个鼻子流血的女人往第七十九街那边轰赶。
我从未见过这么多辆消防车齐聚一地:十八小队、四十四战队、纽约七号云梯、救援一号、中心区的骄傲四号。我穿过停泊车辆和公务人员的黑雨衣汇成的海洋,看到一辆犹太救援机构的救护车:车身后面印着希伯来文字母,透过打开的车门,可以看到一间亮着灯的小病房。好几名陪从护士在一个女人身边弯着腰,试图把她按倒,而她挣扎着,想要坐起来。一只皱皱巴巴、染着红指甲的手扬到半空。
我用拳头捶打车门。“你们得回里面看看,”我喊道,“里面还有人——”
“还有一颗炸弹,”陪从护士没有正眼看我,只是这样喊道,“我们必须疏散群众。”
还没等我弄懂这句话的意思,一名身材壮硕的警察如同天降霹雳一般,朝我俯冲过来。这家伙长得笨头笨脑,像只牛头犬,双臂就像举重运动员那样浑实紧绷。他粗暴地抓住我的前臂,把我往街道另一边推。
“你他妈的在这儿干吗?”他吼道,嗓门盖过我一边努力挣扎一边发出的抗议。
“警官——”一个脸上带血的女人走过来,想引起他的注意“——警官,我觉得我的手受伤了——”
“离开那栋楼!”他冲女人嚷道,甩开她的胳膊,然后冲我嚷道,“走开!”
“可是——”
他用双手使劲推我,我踉踉跄跄,差点摔倒。“离开那栋楼!”他吼道,双臂一扬,带起了雨衣。“快走!”他根本没正眼看我,他那双透着粗鲁的小眼睛紧盯着我头顶上方的什么东西,紧盯着街道另一端,他脸上的表情吓住了我。
我慌慌张张地东躲西闪,从一群急救人员中间穿过,来到对面的人行道上,就在刚过第七十九街的地方。我留意着母亲的身影,不过并没有看到她。救护车和医疗车来得可真不少:贝斯以色列急救、伦诺克斯山、纽约长老会、卡夫里尼急救人员16。一个血迹斑斑的男人身着商务西装,仰面平躺在第五大道上一栋大宅带篱笆的小院里一道装饰性的紫杉树篱后面。一条黄色安全隔离带横在风中,猎猎作响——不过那些被大雨彻底淋湿的警察、消防员、戴硬帽子的人,把那根带子掀起来,从下面钻进钻出,仿佛这根带子压根儿就不存在。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市中心那边,后来我才得知个中原委。在第八十四街(相隔太远,我看不见),负责处理危险物质的警员正在“解决”一枚没有引爆的炸弹,方法是用高压水枪对着它喷射。我想找个人说说话,弄清之前发生了什么事,于是朝一辆救火车挤过去,可老有些警察在人群中穿来穿去,挥着胳膊,拍着巴掌,把人往后撵。
我拽住一名消防员的外套,是个嚼着口香糖、貌似和善的青年。“里面还有人!”我喊道。
“好啦,我们知道,”消防员没有正眼看我,便这样喊道,“他们命令我们出来,让我们休息五分钟,然后才放我们进去。”
有人从后面推了我一把。“走开,走开!”我听到有人喊道。
一个口音很重的人粗声大嗓地喊道:“把你的手从我身上拿开!”
“快点!全都闪开!”
又有人在后面推我。消防员们倚着云梯消防车,仰望着丹铎神庙17。警察们肩并肩站成密集队形,在雨里一动不动。我被人流裹挟着,跌跌撞撞地从他们身边走过,他们呆滞的眼神、点头的脑袋、下意识地敲击出倒计时读秒节奏的脚步,纷纷映入我的眼帘。
我听到那枚没有引爆的炸弹爆炸的声音,还有第五大道上响起橄榄球场里那种声嘶力竭的欢呼声时,已经被人流带到麦迪逊大道,沿着这条街走出挺长一段路了。警察们——交通警——正抡着胳膊,把目瞪口呆的人流往后推。“好了,大家都走吧,走吧。”他们拍着巴掌,从人群中穿过。“全往东走。全往东走。”有个警察——是个大个子,蓄着山羊胡,戴着一枚耳钉,很像专业摔跤手——伸出胳膊,推搡一名身穿兜帽卫衣的快递员,后者正想用手机拍照,结果歪倒在我的身上,差点把我撞翻在地。
“看着点儿!”快递员扯着高亢、难听的嗓门叫道。那警察又推了他一把,这下用力不小,快递员仰面朝天,跌进水沟。
“你耳朵聋了还是怎么的,伙计?”他嚷道,“快走!”
“别碰我!”
“想让我打爆你的脑袋?”
第五大道和麦迪逊大道中间一片混乱。头顶上方直升机螺旋桨的轰响,扩音器里模糊不清的喊话声。尽管第七十九街交通已经被封锁,却满满当当地停放着警车、救火车、水泥路障,挤满放声尖叫、惊慌失措、身上还在滴水的人。这些人当中,有些正在逃离第五大道,有些正在奋力挤回博物馆去。好多人高举着手机,试图抓拍照片。剩下的人瞠目结舌,呆站着不动,无视身边汹涌的人潮,直勾勾地盯着第五大道上空在雨幕中弥漫的黑烟,仿佛火星人就要在这里登陆。
警笛声声。地铁排风口涌出大片白汽。一名裹着肮脏毯子的流浪汉走来走去,脸上是一副急切而迷惘的神情。我满怀希望地在人群中寻找着母亲的身影,满以为会看到她。有那么一会儿,我试着从警察驱赶过来的人流中逆流而上(我踮着脚,伸长脖子朝前望去),后来我意识到,自己不可能原路返回,想在这场滂沱大雨和混乱的人群中找到母亲,更是毫无希望。我回到家就看到她了,我心想。我们以前做过这样的应急安排:倘若有什么不测发生,我们在家里碰头。她准是已经发觉,要在那样的混乱中把我找到,绝无可能。不过我心里还是感到一股难以名状的小小失望——我往家走时头痛欲裂,看东西都有重影。我一直在找她,反复打量着四周人们心事重重的陌生面容。当时,她已经走了,这才是最重要的。她当时的位置,跟爆炸中心隔了好几个房间。那些尸体都不是她。不过,不管我们事先做过何种约定,不管我的想法听起来有多么合情合理,不知何故,我还是不太相信,她会把我撇下,从博物馆自行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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